人大代表到昌平听取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意见 市民提出建议
通过返还物业费等措施激励垃圾分类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多名人大代表日前走进昌平区东小口镇的垃圾分类试点回南家园小区实地探访,并听取居民、社会工作者和环卫人员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的意见和建议。有市民提出,外来人口、小区租户等群体,一向是垃圾分类宣传覆盖的难点,可以探索通过物业费返还激励措施、积分兑换奖励等措施,鼓励他们实行垃圾分类。
为做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本市组织市、区、乡镇约1.5万名人大代表赴基层征求意见建议。本次征求意见于8月初启动,人大代表携带宣讲提纲,重点聚焦四方面内容,包括为什么修订条例、为什么要分类和如何分类、修订条例的主要考虑以及群众希望政府在生活垃圾管理过程中需要考虑和解决的具体问题。
昌平区东小口镇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于晓杰介绍,回南小区7月份试点垃圾分类10天后,垃圾减量了六成多,原因在于居民参与得多、垃圾准确分类率高。回南小区共有166户居民,配齐了有毒有害垃圾回收柜、可回收物电子智能回收柜、厨余垃圾奖励手持智能终端机,小区配备了30人的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仅仅试点10天,垃圾减量六成多,由此可见,垃圾分类可以从源头上带来垃圾减量的效果,能实现垃圾分类的初衷。
外来人口流动性强、居住不稳定,垃圾分类从宣传到执行如何覆盖到这部分人群,一直是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难点。于晓杰建议,可以探索实行物业费返还激励措施。比如说,如果租户每月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的次数达到一定次数,就可以返还房东部分物业费作为奖励,还可以向房东发放积分卡,如果租户能够分类投放垃圾,房东的积分卡内还可以增加积分用来兑换奖励。
市人大代表伊然表示,很多小区的物业是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人,垃圾分类工作涉及面广,基础设施建设、硬件设施采购安装、志愿者招募培训,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但目前物业费有限,以回龙观地区为例,一些小区的物业费就几毛钱,如果物业无力承担垃圾分类工作,政府是否应该介入?如何介入?这些都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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