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例“村霸”恶势力犯罪案宣判
本报讯(记者陶强)近日,由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史东利、史云胜等12人恶势力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津首例“村霸”恶势力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史东利采用贿赂村民的不正当手段,于2012年9月当选滨海新区杨家泊镇看才村村委会主任,并于2015年8月连任。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为攫取及维护自身非法利益,他分别纠集史云胜、史云望等人强揽工程、违规取土售土、随意殴打村民,实施多起恶势力犯罪,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对史东利等12名被告人分别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妨害作证罪、伪证罪定罪量刑,判处被告人史东利有期徒刑七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违法所得3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史云胜、史云望等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被害人和被告人亲属、新闻记者等50余人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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