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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之差贪套房 一世清白成过往

2018-12-28 01:40 来源:互联网整理 责任编辑:WB001 字体:

  一念之差贪套房 一世清白成过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局原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加灯贪污案的背后

  图为李加灯贪污住房所在小区。

  “如果自己当时能敏锐地意识到他们为什么要给我房子,为什么少数人能拿,多数人不能拿等诸多问题,如果当时能果断地履行自己担负的监督、执纪职责,就不会造成今天的苦果了……”写下这段忏悔的,是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局原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加灯。2017年11月,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拱墅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后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2018年4月,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加灯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退休六年,被腐败窝案牵出

  2017年11月1日,经杭州市纪委监委和拱墅区委批准,拱墅区纪委监委对拱墅区建设局原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加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对李加灯采取了留置措施。

  李加灯1955年出生于义乌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76年入伍,2001年3月转业到地方。25年军旅生涯中,他多次受到部队嘉奖,荣立二等功一次,从一名要塞炮兵团战士干起,一步一个脚印,逐渐成长为炮兵团长、区人武部部长,2002年底任拱墅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2011年1月,他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2012年4月退休。

  2017年是李加灯入党第40年,他退休6年,本以为“平安着陆”,没想到却因一套房子栽了个大跟头。这还得从一桩腐败窝案说起。2016年,拱墅区纪委开始查办区建设局房政科科长马伟荣、副局长谭招土、局长许春发等人贪污、滥用职权、受贿案。随着案件相继办结,办案人员又掌握了一条新线索——该局原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加灯也牵涉其中,他与前三人都拿过远大花园的房产。

  经调查,2006年至2009年期间,李加灯被许春发、谭招土、马伟荣“拉下水”,通过下属事业单位区房地产市场经理孟慧娣(已另案处理),以虚构公有住宅租赁证、拆迁安置协议的方式伪造拆迁安置材料。继而,李加灯以他人名义违规将区房地产市场在长板巷E地块拆迁安置过程中剩余的一套拆迁安置房据为己有。该房屋位于远大花园,建筑面积62.18平方米,当时的市场价值为80.4万元。

  信念滑坡,半推半就触“红线

  “我转业到拱墅区建设局任职时,确立的信条是:不仅要在高危行业中守得住清廉,更要以辛勤工作在岗位中做出比其他军转干部更优秀的业绩。”的确,那时候的李加灯有想法、有能力、有干劲,为人正直、肯吃苦。他曾主持上塘路银杏林、半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多个重要项目的建设。在工程招投标领域、风险部门的内控上,他率先探索制定了一些制度,在全市建设系统得到推广。因为工作业绩出色、口碑好,他曾获得杭州市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立过功、受过奖的退伍军人,一个思路清晰、勤勉敬业的党员干部,最终竟然会毁在一套房子上?或许,从他理想信念开始懈怠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了之后的人生走向。

  2006年的一天,区建设局时任局长许春发、副局长谭招土为了“顺利”染指远大花园的安置房,决定把时任局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加灯也拉进来,让他同意这个分房方案。许春发第一次找到李加灯,告知有一套回迁安置房要给他。那时,李加灯头脑还很清醒,一口回绝。虽然他第一时间拒绝了,但一些念头却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再过几年自己就要退居二线了,那时就真的成了无职无权的闲人,要坐冷板凳了。兢兢业业为党工作了几十年,一直没歇过脚,趁着还在岗位上,也该适当为自己考虑考虑了,有些工作就不必太较真了吧。”眼看快“着陆”了,对待工作,李加灯开始有了松懈心理,思想上出现了滑坡。

  没过几天,许春发再一次请副局长谭招土把李加灯找到办公室,对他说:“老李,给你一套回迁安置房,是要自己拿钱买的,我也有一套,老谭也有。”原本就一直盘旋在脑海中的想法,现在有了一个看似名正言顺的理由,李加灯也就半推半就地答应了下来。

  就这样,在时任拱墅区房地产市场经理孟慧娣的具体操办下,李加灯知道自己不符合拆迁安置条件,就以战友妻子沈某某的名义,虚构了拆迁安置户,并伪造了拆迁安置协议,以10万元“买”了远大花园一套市价80万元以上的拆迁安置房。

  钥匙到手,却一天也不敢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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