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0日电 在今日召开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海洋生态环境司司长柯昶表示,渤海治理计划确定将开展四大攻坚行动,同时为确保渤海各项任务的落实,《行动计划》从组织领导、监督考核等方面也做出安排,以期对《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的实施予以充分保障。
资料图:黄渤海伏季休渔期,当地渔民做着开渔前最后的准备。 方毅 摄
生态环境部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问,渤海治理攻坚行动计划有哪些具体的任务和举措来保障渤海综合治理成效?
柯昶表示,这里简要地向大家介绍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发布后,将会有更为详细的介绍和解读,请大家到时候关注。
柯昶指出,行动计划确定开展四大攻坚行动:第一个是陆源污染治理行动,以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为重点,强化陆源污染综合治理,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同时也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以及城市生活污染防治等工作。
第二个是海域污染治理行动,在环渤海地区实施湾长制,构建陆海统筹的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并着重推进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和船舶、港口的污染治理。
第三个是生态保护修复行动,从海岸带生态保护、生态恢复修复、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三个方面入手,严守渤海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和岸线开发管控,加强河口海湾综合整治修复和岸线岸滩综合治理修复,逐步恢复渤海渔业资源。
第四个是环境风险防范行动,重点从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海上溢油风险防范入手,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建立海洋赤潮(绿潮)灾害预警以及应急处置体系,提升海洋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柯昶表示,另外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有严格的范围,并不是无限的扩大。范围定为渤海全海区和环渤海的三省一市,重点是环渤海“1+12”城市,1就是天津市,12就是辽宁、河北、山东三个省的12个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
柯昶介绍,同时为确保渤海各项任务的落实,《行动计划》从组织领导、监督考核、资金投入、规划引领、机制创新、监测监控、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等方面也做出安排,以期对《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的实施予以充分保障。在《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将结合三省一市编制的具体实施方案,配套制定工作台账,将各地攻坚任务目标量化细化,做到拉条挂账,挂图作战,确保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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