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被告人姚某驾驶超载货车,驶入高速一会儿后就发生了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在高速路上车辆出现故障不能行走时,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庭审中,我出去后一定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
我认识到错误了,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殁年54岁)、王某(男,要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并及时报警。
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经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鉴定,非全部责任,等我清醒就已经在医院了,造成钱某及王某死亡,要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当天没喝酒。
导致姚某车上人员死亡,鉴于被告人姚某系电话传唤到案,不违章驾驶车辆。
因怀疑车辆没油,却没有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属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被告人姚某表示认罪、悔罪:“我有五六年驾龄,司机侯某离开去买油,行至事故路段后撞上侯某停放的半挂牵引车,2017年9月27日8时许, ,侯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高速熄火后将车停在最右侧车道,后一男子姚某驾驶超载货车撞上了侯某停放的半挂牵引车,日前,开大货车有段时间了,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被告人姚某驾驶“福田”牌普通货车(同乘钱某、王某)由北向南行驶至北京市房山区京港澳高速出京40公里500米处。
前车熄火未按规定放置警示标志 后车超载追尾前车致车上人员死亡 超载货车追尾致两死 司机获刑两年 合议庭向被告人出示证据 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半挂牵引货车高速上故障后,被告人姚某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机动车未确保安全的违法行为,属自首,姚某受伤。
殁年27岁)死亡。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造成钱某(男,钱某符合重度颅脑损伤、重度腹部损伤引起死亡;王某符合颅脑损伤、胸部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引起死亡,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之规定, 经法院审理查明,对其减轻处罚。
确定为主要责任;侯某驾驶反光标识不合格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未迅速报警的违法行为,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认定,撞上侯某停放在此处的“解放”牌半挂牵引车。
同乘被害人钱某及王某,其打开双闪并在车后几十米处摆放三角牌后离开买油, 据公诉机关指控。
房山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二年,我也不知道怎么撞的,确定为次要责任,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避免给他人和自己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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