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8日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28日在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时上表示,辽河支流仙人河“污染搬家”式治理典型案例公开后,根据调查结果,吉林省委决定对时任辽源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实施严肃处理,生态环境部为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做法点赞。
会上有记者提问,有媒体报道,任职刚满8个月的辽源市委书记被免职,与辽河治污不力直接相关。请问您对此怎么看?也有媒体认为,辽源市财政根本难以承担截污干管迁移等一期工程所需的5亿元资金,地方财政难以承担环境治理费用的问题在不少地方也存在,请问生态环境部对此怎么看?
刘长根表示,辽河流域是我国七大重点流域之一,而辽源,顾名思义是辽河之源,重要性不言而喻。对此,今年4月份,中央领导专门作出重要批示,第一轮督察也把辽河问题作为重点予以关注,这也是地方整改的重点。但这次“回头看”发现,当地在整治上敷衍应对,在辽河支流仙人河上建了一个水坝,每天用水泵将截流的约5000吨污水提升至市政管网。这本身是个好事,但是现在的污水处理场是超负荷的,所以污水又溢流排入辽河。实际是“污染搬家”,花了钱而没有起到治污效果。
刘长根介绍,这一典型案例公开后,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吉林省委决定对时任辽源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实施严肃处理。应该讲,这件事情体现了吉林省坚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彰显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的严肃性,对全省乃至全国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为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做法点赞。
刘长根指出,刚才讲到拿出5个亿治理对地方来讲还是难度很大的,这个是事实。
但是辽源截污干管迁移等一期工程需5亿元资金,这是当地整改方案明确的,但仅拨付1000万元,1/50,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这是其一;
第二,因为财力有限,所以更要用在“刀刃”上,更不能浪费资金搞“花架子”工程;所以这个是问题的关键,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的浪费国家财政资金。
第三,治理资金的筹措渠道可以而且应该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是财政资金。我们注意到,相关问题被通报后,省里果断决定,生态环境厅厅长担任辽源市委书记,当地正在优化整治方案,社会资本也已参与进来,投入明显加大,整改进度明显加快。这也说明加大资金投入是可以做到的,也是能够做到的。
刘长根表示,所以说,辽源这个案例,首先还是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财力有限,更不能搞“中看不中用”的整改。这才是通报这起典型案例和严厉问责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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