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月1日电(赵晔娇 张斌)中国“放管服”改革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地方法规系《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下称《规定》),将“放管服”改革中推行的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商事登记相关便利制度、区域评估、标准地等7项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
2016年,中共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最多跑一次”,经过近两年探索实践,目前除例外事项清单外,浙江省市县三级办事事项已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全覆盖。浙江省“最多跑一次”经验做法,也已被作为典型经验之一向中国全国推广。
“‘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践中,浙江省积累了大量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丰富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内涵,这些好的经验做法有必要在立法层面进一步固化和升华,以更好地推动和保障全省的改革进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此前说。
市民在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交通业务(资料图)。 王刚 摄
“以往,有些地方和部门仍有擅自设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对‘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执行不够到位、重复收取材料等的现象。”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马剑平表示,随着《规定》对“商事登记”作了专章规定,将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多证合一等原先政策性、探索性的改革举措上升到了法规高度。
《规定》还特别指出,除了户口本、居住证、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老年卡外,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形成的人像认证结果也可以作为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生成的电子签名或者通过生物识别等技术可以确认真实身份的其他验证方式,与本人到场签名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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