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国际游学行业发展报告》指出,中国国际游学市场规模将达268亿元,参与人数预计达到105万,而未来这一人数还将以20%以上的速度持续增长,到2020年预计达到170万人。
很显然,海外游学已经进入“黄金时代”。然而,目前国内对海外游学却没有制定出台具体的行业标准与制度,更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致使这一市场管理较为混乱,一些组织机构处于“灰色地带”而游离在监管之外,各种游学产品鱼龙混杂质量参差不齐。
海外游学看上去很美
赶在某教育培训机构今冬寒假美国游学项目报名截止的最后一天,家住河北省石家庄市的高一学生高会然终于说服家长,为她交上了3000元报名费。在正式签订游学合同、办理签证时,她还将支付剩余费用3万余元。
能够去美国参加这一为期两周的游学项目,高会然已经在心里期待了许久,她觉得自己前期功课已经做得满满。但对于高会然的家长来说,此次行程总感觉有些“说走就走”的意味,毕竟从下定决心到选定项目、交费报名,他们只用了两天时间。
事实上,出于对只“游”不“学”的游学方式的反感和担忧,高会然的家长最初并不同意女儿出国游学。当被告知女儿班里已经有多位同学都在假期出国游学,并向学校老师咨询得到肯定答复后,他们决定满足女儿的愿望。
“如果真能借此让孩子开拓眼界,体验多元文化,感受世界的广阔,回来后能激励她努力前行,甚至今后如果选择留学也会有帮助,那么这笔钱就花得不冤。”高会然的父亲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但语气明显并不坚定。
经过两天的“考察”,高会然和父母选择了一家较为知名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游学项目,并在客户经理的推荐下,选择今年2月初开始的“全美公立学术强校全真课堂插班+哈佛耶鲁名校探索研学项目”。高会然的父亲向记者直言:“大企业的项目总不能骗人。闺女既然特别想去,那就干脆去个远的地方。”
当记者问及是否详细了解这家教育机构的合法性和承接能力、合同中将包含哪些内容、海外安全保障是否纳入合同、所收费用包含的具体项目、到美国需要注意的法律和风俗等问题时,高会然和父亲却都说不清楚。
法律风险需事先了解
随着消费水平提升和教育观念升级,游学目前已成为诸多家庭的普遍性需求。《2018中国国际游学行业发展报告》显示,国际游学的主要用户是初高中生,相比于2016年国际游学白皮书的调研结果,2018年国际游学用户的年龄结构有更明显的年轻化、低龄化趋势。不过,家庭成员对合同的相关风险认知并没明显提高。
中学生陶陶在2017年暑假报名参加了学校举办的欧洲12日夏令营活动,全额支付游学费2.8万余元,并与学校和承办旅行社都签订了合同。但在出发前一周,陶陶突然得了急性肠胃炎,高烧不退,根本无法参加游学,陶陶家长紧急致电旅行社要求取消行程并退还费用,却被拒绝。
协商无果后陶陶家长将旅行社诉至法庭,要求返还已交费用。旅行社表示,合同明确约定,参加游学的学生在出行前30日内取消游学计划费用不退,陶陶临时取消行程相当于单方违约,并且旅行社前期已经为陶陶的出行支出了相应费用。法院最终判决旅行社退还陶陶费用两万元。
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江涛表示,法院之所以作出此判决,是因为涉案合同虽然经过家长签字确认,但旅行社无法拿出证据证明他们向家长明确、详细地解释了费用不退条款,因此这一条款是无效的。并且旅游法也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在扣除必要费用之后,把余款退给旅游者。
“对于学生和家长来说,对游学的认识上‘学’更大于‘游’,但是,就海外游学的法律属性来说,更多体现在‘游’,因此游学参与者受旅游法保护,游学合同适用旅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陈江涛直言。
据了解,目前海外游学纠纷主要集中在实际行程与宣传不符,以及旅行社“未成行不退费”的格式条款上。对于旅行社擅自缩短游学时间、国外活动变成国内培训等行为,游学学生家长可以用旅游法来保护孩子的利益,要求旅行社退还实际游学天数与约定游学天数的费用差额。
不过,海外游学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还不仅如此。
“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国际游学’,目前国内并没有制定具体的行业标准与制度,因此导致市场管理比较混乱。”陈江涛表示,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不同类型的国际游学活动分属不同的监管范围,实际监管效果并不理想。国内学校与国外合作学校直接对接的游学项目监管较为完善,这种类型占整个游学市场份额的60%至70%。对于中介机构、教育培训机构、旅行社等网络平台组织提供的游学活动,虽然其行为也合法,但门槛较低,相关部门直接管理乏力,并且不受教育部门监管,给学生和家长带来诸多风险。
务必留意目的地国法律
按照签约教育培训机构的安排,在签订合同后,会对高会然等游学学生进行集中培训,对出国注意事项和相关课程进行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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