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宣判了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立受贿案。
收受张某等17人共计折合人民币287.95万元,对被告人谢立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湖南法院供图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真诚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主动退回全部赃款。
(完) , 宣判现场,利用担任湖南省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总队队长、助理巡视员、党组成员、副局长,在承揽工程、拨付资金、通过环评、推广项目等方面为张某等人谋取利益,谢立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 中新网长沙1月7日电(记者 傅煜)1月7日,谢立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
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的职务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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