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驰 本报通讯员 范瑞恒
近日,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韩冰冰、天津市国土资源局宝坻分局孙健、宝坻区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于源、杜俊杰,4个人一大早来到办公室集中办公,对宝坻各街镇递交上来的宅基地补贴申请进行审核。正常的审核,他们4人组最快25分钟左右可以走完一个流程,但也有例外,一旦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的,就要费一些周折。4人组从已经递交的申请中梳理出问题,这些问题要拿到由宝坻区政府法制办牵头,规划、国土、审批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上再审核。
突破宅基地管理瓶颈
据陪同《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宝坻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曹万东介绍,韩冰冰与同事正在进行的这项工作,叫农村宅基地政策补贴审核,始于2014年。此前,宝坻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是,违法抢建时有发生,资源浪费严重,大量土地闲置与部分村民住房紧张并存。从2008年以来,曹万东的关注与研究领域一直没离开过宅基地的供需矛盾。“这个矛盾一度是宝坻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大难题。”他说。
宝坻发生过一起因宅基地引发的群众爬通讯基塔事件,该家庭户儿子即将娶媳妇,却面临着无宅基地建房的窘境。情急之下,父亲只好采取极端方法引起关注。
问题远不止于此,由于受近年来土地的迅速升值、拆迁的高额补偿、投资房产的高额回报等诸多因素影响,房源持有户待价而沽,存房观望,也客观造成了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流转的困难。
2014年,被宝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田建国称为宝坻宅基地管理改革元年。这一年,《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颁布试行。一年后,宝坻区又对上述《办法》与《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施行至今。
作为天津市首创,《办法》与《实施细则》的亮点之一,是基于缓解农村宅基地的紧张状况,结合新城规划,制定了鼓励农民向城镇集中的奖励政策。简而言之,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有地可批的村能够顺利批到宅基地;不能批到宅基地的,可以通过购买楼房或流转宅基地解决缺房困境。
《办法》还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宝坻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楼房的,均可以申请政府的8万元补贴:不再审批宅基地的区域的农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符合《宝坻区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自愿放弃申请宅基地的;村民或者城镇非农业户籍人员将占有的富余宅基地连同地上物退还村集体的。
政策行不行,效果来说明。该政策实施以来,共有2679户村民通过审核获得政府补贴,共计发放补贴款人民币2.131亿元。
规范与公平是首要条件
双王寺村党支部委员蔡连永用通俗的语言对宝坻的宅基地新政进行解读:“其实就是宅基地换房。”
他记得第一个申请的是霍勇,他们家四世同堂,一家6口挤在一个院子里,自己要结婚,房子是他们的心头之痛。他们也动过到城里买房的念头,但不菲的购房款曾让他们望而却步。新政让他们看到了希望。抱着试试看的心情,霍勇递交了申请,“没想到后来还真弄成了。”这让他有点小激动。
看到有人第一个“吃螃蟹”,双王寺村符合条件的其他村民开始行动。现在,经蔡连永手上申请的,每年都有十几人次,问他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村委会的证明材料按着我的手印呢,一个手印值8万块呢,责任重大!”他回答。
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也要把一道关,潮阳街道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李建新介绍说,村里把材料交到镇上,针对材料,他们还要下来一一比对,实地查看,拍照留证,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韩冰冰、孙健他们,就是负责申请补贴这最后一关的审核。
厘清方向化解人地矛盾
田建国认为宝坻的做法,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可供审批的农村建设用地越来越少与农村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人越来越多之间的矛盾。
另外一个收获是,通过明确宅基地审批程序,增强了镇、街社会经济管理职权,简化了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通过逐步制定镇、村规划,年度农民建房计划,在宅基地的宏观管理上做到了统筹规划,有序进行。
曹万东感到欣慰的是,新政明确了镇、街对农村建房的监管职能,厘清了国土部门与镇、街对违法建设行为查处的执法范围,杜绝了过去由于职责不清造成的监管不力,执法互相推诿现象,使农村从建房、申请到违建查处,执法体系清晰、分工明确,促进了依法行政,杜绝了该领域因执法交叉引起的执法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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