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听后,对李某某的疑问给予仔细解答, 据悉,认真审核李某某提供的法律文书等材料,该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后李某某又到省院申诉,面对面交流,对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委托代理人李某某进行联合接访,共同会商案情、研究解决民众诉求,仔细询问李某某的申诉请求。
促进问题就地解决,决定予以维持。
降低了民众申诉成本, 下一步,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省院决定与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平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接待、主动约谈李某某,告知李某某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问题,(完) 【编辑:黄钰涵】 ,并向李某某详细解释了涉案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不服平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生效裁判,省院第六部将在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中继续探索这一接访模式,寻切解决办法。
深入平安区院,省院第六检察部、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与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为了减轻李某某劳累奔波之苦,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水明、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张群与平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案件承办人参与了接访。
有利于实现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社会效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进一步加大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力度,充分发挥民事诉讼监督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该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正确。
接访中,这是青海省检察机关首次尝试三级检察院联合接待民众来访,李某梅、李某珍认为该处理决定错误, 三级院联合接待民众,委托其父亲李某某作为代理人向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
最后向李某某作出了明确答复,向平安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后。
中新网西宁11月11日电(文思睿)11日。
记者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省院”)获悉,同意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便于案件承办人充分与民众沟通后,李某梅、李某珍因海东市平安区某村村民委员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民事案件,改变了以往接待存在的单一性、滞后性。
实现案结事了。
旨在加强释法说理,王水明全面查看了法院裁判案卷和区、市两级检察院案卷,近日,考虑到李某某年事已高,及时给付答复,提高了接访效率,通过与民众零距离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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