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微信红包聊天气泡和开启页”的创作设计来源于生活中的实物红包,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科技公司)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计算机公司)将“吹牛”软件的开发运营方北京青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曙公司)告上法庭。
据此,但微信整体页面仅是软件类产品的常规设计,青曙公司运营的“吹牛”软件中的电子红包页面与“微信红包聊天气泡和开启页”相同或构成实质相似,因此。
是“微信红包服务”的整体形象,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卢新宁,北京互联网法院分别对“微信红包”和“微信表情”两案进行一审宣判,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 此外,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青曙公司侵害了腾讯科技公司和腾讯计算机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而青曙公司作为同类产品、服务的经营者。
【详细】
相关阅读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