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滚动| 上海| 社会| 国内| 国际| 经济| 证券| 产经| 消费| 互联| 家电| 硬件| 科学| 明星| 影视| 综艺| 游戏| 信息|生活|旅游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边界何在

2019-01-07 12:07 来源:互联网整理 责任编辑:WB001 字体: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边界何在

  江西公布五起涉正当防卫典型案例法官详解

  编者按

  正当防卫起源于人类的防卫本能,是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的正当权利。它既表征着秩序的理性,又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当公民面对不法侵害进行自我防卫或者见义勇为,即使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时,法律亦不能强加苛责。但在适用正当防卫时,如何准确界定犯罪、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在防止权利滥用和加强人权保护之间取得平衡,引导公民面对不法侵害选择正确的行为方式,是对司法者的极大考验,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五起典型案例,供社会大众品评、参考,对普及法律知识、彰显司法公开,具有积极意义。

 

  □ 本报记者   郭宏鹏

  □ 本报通讯员 汤媛媛 张维

  面对校园欺凌出手反击

  属正当防卫被宣告无罪

  基本案情

  2012年9月25日14时,被告人倪某在其就读的景德镇市某中学食堂玩手机,恰逢到校办理退学手续的胡某等人进入食堂。胡某上前吼倪某,手持食堂的木方凳欲砸倪某,被他人拉住后,倪某离开。下午放学时,倪某走出校门,被候在校门口的胡某拦住,遂跑进校门口的校友经营部准备打电话给家人,胡某紧追进去动手打倪某,后双方持酒瓶对打,倪某致胡某手臂割伤。经鉴定,胡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倪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丙级。案发后,倪某的家属向胡某支付人民币4000元。

  裁判结果

  此案由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倪某提出上诉,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珠山区法院重新审理,作出刑事判决后,珠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景德镇中院二审。

  法院认为,倪某为使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虽造成不法侵害人轻伤,但倪某的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法官点评

  近年来,校园欺凌问题屡屡发生,成为一个普遍性乃至世界性的难题,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为了有效遏制校园欺凌行为,不仅要依靠学校对涉事学生进行教育矫正,更要通过法律手段,对构成违法犯罪的校园欺凌行为进行惩处,为依法开展自我防卫的受欺凌学生提供法律保护。本案中,胡某先后两次故意挑衅倪某,倪某均退避,倪某进校友经营部准备向家长打电话求援后,胡某仍紧追其后进行殴打,倪某作为未成年在校学生,为保护自身合法权利,制止胡某不法侵害而造成其轻伤甲级的损害,属于正当防卫。

  婚姻家庭矛盾引发打斗

  伤人者系正当防卫无罪

  基本案情

  自诉人徐某与叶某玲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因徐某有赌博恶习,夫妻产生矛盾,叶某玲于2010年12月6日向法院起诉离婚。2011年1月4日傍晚,徐某行至其岳父即被告人叶某天家接叶某玲和儿子回家,叶某玲不同意,双方发生口角,叶某玲责怪徐某把儿子严重打伤,两人讲到离婚,徐某说要么三人一起回去,要么同归于尽。叶某天听后很生气,便推徐某出去。徐某冲到停放在大厅里的女式两轮摩托车前,拧开油箱盖,拿出打火机。刘某(徐某的连襟)见状冲上去按住坐垫,阻止徐某。同时,叶某天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长约50厘米的铁管朝徐某脚上打了两下。徐某挨打后坐在地上继续说要炸死叶某天全家,叶某天和刘某把徐某抬到屋外,关上门。后经叶某玲打电话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将徐某劝走。经鉴定,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

  裁判结果

  2011年3月10日,上栗县公安局以此案属于正当防卫为由不予立案。徐某遂以叶某天犯故意伤害罪,向上栗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此案由上栗县人民法院一审,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法院认为,自诉人徐某与其妻因婚姻家庭矛盾,多次扬言要同归于尽,并且打开摩托车油箱盖,拿出打火机,其行为已经对叶某天、叶某玲等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叶某天在此紧迫情形下捡起钢管击打不法侵害人徐某造成其轻伤,属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据此,依法认定叶某天无罪。

  法官点评

  在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中,认定正当防卫需要慎重、严格把握,但对于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对象条件、时间条件、防卫意识和限度条件的,仍应依法认定。在本案中,徐某有家庭暴力行为,案发时正与其妻叶某玲闹离婚,多次到岳父叶某天家中闹事,扬言要炸房子报复和同归于尽,其打开摩托车油箱盖,拿出打火机欲点燃油箱的行为,已对叶某天和叶某玲等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现实危险。叶某天为保护本人和家人的合法权利,对徐某进行反击以制止其不法侵害,从其击打部位、击打力度和造成后果看,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

  基本案情

  • 资讯
  • 财经
  • 科技
  • 娱乐
  • 游戏
  • 生活
  • 汽车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备案号:沪ICP备13031519号 上海网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