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21日电 (记者 陈溯)中国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21日对外表示,中国已实现内陆七大重点流域禁渔期制度全覆盖和主要江河湖海休禁渔制度全覆盖。
资料图:东海伏季休渔期结束,渔船开始生产作业。图为浙江宁波石浦港千舟竞发。张培坚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当天召开的农业农村部新闻发布会上,于康震表示,以水生生物为主体的水生态系统,在维系自然界物质循环、净化水域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根据中央提出的“科学划定江河湖海禁捕、限捕区域”,农业农村部在2018年年初将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设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于今年1月对外发布了《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这实现了中国内陆七大重点流域禁渔期制度全覆盖和主要江河湖海休禁渔制度全覆盖。
根据《通告》,海河、辽河和松花江三流域的禁渔期是从5月16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于康震表示,海河流域、辽河流域和松花江流域历史上鱼类资源十分丰富,但近年来三个流域的水生生物保护形势日趋严峻,环境污染、过度捕捞、工程建设等破坏了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导致鱼类资源大幅度快速下降,个体呈小型化、低龄化的趋势。建立各流域相对统一的禁渔制度,有利于加大流域渔业资源及其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最终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长江是中国第一长河,分布有4300多种水生生物,被誉为中国淡水渔业的摇篮。为保护珍稀物种资源,中国先后在长江流域建立了332处水生生物保护区。为推进长江禁捕工作,近期农业农村部协调相关部委联合制定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19年完成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的渔民退捕工作,今后全面禁止在保护区内实施生产性捕捞;2020年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的渔民退捕工作,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合理期限的常年禁捕。
于康震表示,禁捕方案明确要求把保障渔民利益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将采取资金补助、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创业支持、社会保障等多种措施,积极稳妥引导退捕渔民转岗就业创业,有效保障就业困难渔民的基本生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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