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出一份深耕主责主业的公益保护答卷
黑龙江检察机关开展小煤矿关闭整治公益保护法律监督工作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这个冬天不太冷。”顺着黑龙江省鸡西市长胜村党支部书记纪松涛手指的方向,《法制日报》记者看到一群灰黑色绵羊顺坡而下,在农田里的秸秆中觅食。
“黑龙江的绵羊都是黑色的?”记者不禁好奇地问道。
“本来是白的,让煤灰染黑了呗。羊站的坡上原先是平地,小煤矿在地底下一阵挖,给塌陷成坡了。”纪松涛说,被染黑的羊毛需要洗净才能卖出去,塌陷的农田减产将近3成。
这些问题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但随着黑龙江检察机关小煤矿关闭整治公益保护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终于迎来了转机。
2018年6月至9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要求,参与黑龙江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在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地区(简称四煤城),组织开展了小煤矿关闭整治公益保护法律监督工作。这项工作是如何开展的?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形成了哪些办案经验?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前往鸡西、双鸭山等地,进行了探访。
立足法律监督服务大局
非法堆放煤矸石占用耕地、随意排放未经处理的采煤用水、煤灰扬尘污染空气、无序开采导致地面塌陷……多年来,黑龙江省小煤矿安全隐患频发,环境污染问题屡见报端。同时,2018年数据统计表明,年产能15万吨以下的小煤矿数量占全省煤矿总数近60%,而其统计上报的煤炭产量只占全省煤炭产量的10%左右。小煤矿已然步入落后煤炭产能序列。
2018年2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省成立专项行动小组, 下转第五版
上接第一版 在2018年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2018年6月,最高检领导在黑龙江省调研期间指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淘汰退出落后煤炭产能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有所作为。
根据上级指示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从淘汰落后产能国家战略中找准着力点,在小煤矿集中的四煤城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监督工作。
四煤城小煤矿顽疾多年难褪,其背后势必有着复杂原因。异地用警,成为破题的关键一招。
黑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坤明告诉记者,2018年7月,黑龙江省检察院抽调哈尔滨、大庆、黑河、哈铁检察机关业务骨干共130人,组成4个工作专班,同时分赴四煤城进行“全覆盖”调查。
由此,检察机关在龙江大地上拉开了参与小煤矿关闭整治公益保护法律监督调查工作的序幕。
专项调查伊始,4个工作专班就遇到了一个相同难题:小煤矿多处于深山、郊外等偏远甚至人迹罕至的地方,没有街道门牌,地图和导航软件也搜索不到。单凭公开信息,无法找到各个煤矿的准确位置。
不深入煤矿,就不能掌握实际情况。如何找到煤矿所在地,是工作专班一道必须跨越的“坎儿”。
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张金江是赴双鸭山开展工作的办案人,在他的回忆里,积极借助“外脑外力”,成为彼时工作专班打开局面的重要突破口。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检察干警与熟悉煤矿情况的国土部门专家,组成联合调查组。有了当地国土部门这个“活地图”“敲门砖”,联合调查组以测量的名义巧妙地找到了煤矿、进入了矿区。
时值炎夏,为了尽快掌握第一手资料,干警们冒着三伏酷暑和当头烈日,拿着测量仪器走遍了所有小煤矿。在步行测量的同时,GPS、无人机等高科技设备的及时列装,也为调查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科技支撑。黑河专班主动联系科研机构拍摄卫星图片,对比林业部门提供的小煤矿占用林地数据,结合现场勘查和专家意见,一举调查清楚鸡西所有小煤矿非法占用林地的所有事实。
针对煤矿领域专业性极强,干警相关工作经验较少的实际,各专班在前期集中培训的基础上,查找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开展专业培训,并就专业问题随时与驻班专家进行沟通,有力推进工作开展。哈铁专班在配备1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专家的基础上,又异地聘请了3位煤炭生产领域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及时答疑解惑,保障调查逐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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