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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司机争吵 男子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涉嫌公共安全罪

2018-11-27 10:12 来源:互联网整理 责任编辑:WB001 字体: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首席记者刘广超通讯员闫晴

  本报讯只因不满公交车启动太急,男子与女司机发生口角,愤怒之下还上前抢夺方向盘,导致车上两名乘客受伤。11月26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检察院已经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涉案人员李某某提起了公诉。

  据检察机关调查,今年44岁的李某某系驻马店市西平县人,曾两次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四年。5月5日下午4时许,李某某酒后乘坐一辆30路公交车,以嫌公交车起速太快、自己刚上车还未站稳险些摔倒为由,与公交车女司机张某某发生口角,进而引发争吵。当公交车行至漯河市开发区解放路南段时,李某某突然从座位上起身冲到女司机驾驶位前,强行抢夺公交车司机手中的方向盘。

  由于当时公交车行驶速度约每小时40公里,李某某的行为致使公交车猛烈摇摆,司机张某某采取紧急刹车措施后,才没有使公交车进一步失控,但车上的两名乘客却受了轻伤。司机停车后随即打了报警电话,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院审理认为,李某某抢夺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侵犯了社会公共安全,危害到不特定人群的人身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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