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11月30日电 (张林虎)30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内蒙古农牧业厅原副厅长、党组成员;兽医局原局长许燕辉(副厅级)被开除党籍。
经查,许燕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兼职取酬、入股获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将国有控股公司资金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国家规定,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挪用公款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许燕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亦官亦商,长期违规在国有企业兼职捞取好处;利用职权设租寻租,大肆收受巨额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许燕辉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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