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发生5种违法行为 一次性被记27分
涉事车辆。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张加红 记者 朱鼎兆)使用不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上路行驶、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及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未粘贴保险标志,这五种交通违法行为竟发生在同一男子胡某某身上。胡某某因此被一次性合并执行罚款550元,驾驶证记27分。
24日14时36分左右,淮安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马坝西收费站拦停一辆红色无牌照轿车。经检查发现,驾驶员胡某某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且该车使用的临牌也已于今年9月15日到期,但民警检查该车后备箱时却发现有一副苏A**B*D的牌照。驾驶员胡某某解释说,后备箱内的牌照就是该车正式牌照,并辩称因没有安装工具,就一直放在后备箱。民警对该车后备箱内找到的车牌照信息进行网上核查时,发现该车检验有效期到2018年10月31日,显然是逾期未检验。民警又对驾驶员出示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比对,发现胡某某的驾驶证累计记分19分,已超分。原来,胡某某自以为可以先不挂车牌、用过期的临时号牌糊弄过关,没想到还是在下高速时被交警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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