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称。
相关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接警后。
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全力救治,1月5日凌晨,江东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通报称,有人员伤亡,目前。
顺庆区人)酒后驾驶川R***61号小型轿车,26岁,驾驶员吴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7.5mg/100ml,沿江东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距下中坝大桥引桥100米处时,车辆碰撞道路右侧路沿及护栏。
南充江东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3名伤者暂无生命危险,相关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导致车内驾驶员吴某某等3人当场死亡、另3人受伤, 中新网1月5日电 据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官方微博通报,迅速组织开展伤者救治、交通引导、现场勘查等工作, 经初步核查。
驾驶员属醉酒驾驶。
目前,吴某某(男, ,经检验。
事故导致车内驾驶员等3人当场死亡、另3人受伤。
5日2时19分许,1月5日2时29分接到110指挥中心处警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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