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2月21日电 (郑江洛 彭莉芳)21日凌晨,福州公安就此前备受关注的“赵宇见义勇为案”发布案情通报,披露案情细节。通报称,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
针对福州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赵宇代理律师范辰21日中午接受中新网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目前没看到检方的证词声明,也没看到检方对赵宇的通知。“如果不予起诉,应该把法律文书送达给赵宇,现在还没有。”
范辰表示,本案与2018年8月底发生的“昆山反杀案”虽然情景不一样,却有相似之处,也是正当防卫。范辰认为,只要认定了是正当防卫,赵宇就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范辰认为,不予起诉不代表认定当事人无罪。若是因调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存在补充侦查的可能性。
范辰还表示,一旦检察院确定赵宇无罪,将考虑为赵宇争取国家赔偿。“目前我们会等待检察院消息。当然,我们希望检察院认定赵宇行为不是犯罪。一旦确认赵宇无罪,关了赵宇14天,赵宇有权利申请国家赔偿。目前来说,申请国家赔偿需要检察机关做出无罪的决定。”
据范辰透露,他将于21日晚从北京抵达福州,到福州后第一件事便是到检察院尽快阅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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