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青年1500元买“海豚”放生
渔政部门认为该生物或为江豚 正在寻找出售渔民
2月18日,两名广东湛江青年在海边集市发现有人出售疑似海豚,随后两人几经辗转花1500元买下将其放生。当地渔政部门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经专家初步鉴定,该生物或为江豚。目前,渔政执法大队已对此立案,一旦找到出售疑似江豚者将对其依法进行处罚。
2月21日,一段疑似海豚被当街售卖随后获当地村民解救的视频受到网友关注。购买并放生“海豚”的是广东湛江徐闻县小伙儿陈明越和陈健壮。陈明越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虽然生在海边,但也只在电视上见过海豚,“感觉那天见到的很像”。
陈明越回忆,元宵节前一天中午,他和朋友陈健壮在海边集市上看到有渔民正在卖“海豚”。“‘海豚’大概长一米七左右,重一百多斤。它身体上虽然没有明显伤口,但是尾巴左右摇摆得有气无力。我还看到它的眼睛里一直在流泪。”
陈明越说,那天很多人也是围着“海豚”看,开价一斤十几块钱,但好一阵子都没有人出手购买。陈明越、陈健壮知道,这只待售的“海豚”很可能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于是决定将其解救。当他们再次回到看到“海豚”的地方,发现其已经被买走。
几经辗转,两人找到了刚刚买走“海豚”的收鱼商贩。“当时‘海豚’被收鱼商放进了自家的冰柜,冰柜不大,它整个身体蜷缩在里面不停扭动。因为冰柜侧壁上有比较锋利的冰碴,‘海豚’的尾巴还被划伤了,流了一摊血。” 陈明越说。
在向鱼商表明了希望购买并将“海豚”放生的意愿后,对方表示理解。随后,两人以1500元的价格将其购得。
“鱼商把他拉货的板车借给我们,下午四点多,我们把‘海豚’拉到了海边将其放生。” 陈明越说,他们俩把“海豚”抬入海中,但没过一会儿,它又被海浪冲回了沙滩,“可能因为尾巴受伤了,所以我们又抬着它进入海水深处,后来在那等了两个多小时,直到再也看不到‘海豚’的影子才走。”
渔政部门
江豚是保护动物 已立案调查
2月21日,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他们获悉此事后,已咨询相关专家,目前通过视频初步判断获解救的动物应为江豚,而接下来还需要更多信息进行最后的判定。
该工作人员介绍,徐闻县周边海域此前并未发现大量江豚或海豚活动的迹象,更没有出售江豚的情况发生。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无论是江豚还是海豚均属于国家二级或以上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出售、收购、驯养、经营利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即使发现野生动物的尸体残骸,发现者也有义务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私自据为己有。
目前,广东省渔政总队徐闻大队已对此立案,工作人员透露,他们已经联系到两名解救者和鱼商,正在寻找最初捕获、出售疑似江豚的渔民,“随着动物类别的最后鉴定结果出炉,涉案人员将会受到法规应有的惩处。”文/本报记者 熊颖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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