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云南“李心草案”有了新进展。中国检察网近日发布“一句话通报”:8月12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罗秉乾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于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热点案件,如此“惜字如金”,显然不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引发网友议论。
2019年9月9日,昆明理工大学19岁女生李心草与同学及其朋友3人聚餐后,在盘龙江醉酒溺亡。最初,家属被警方告知“女儿自杀”,但他们查看监控录像发现,当时一同聚餐的男子似乎有猥亵和扇女儿耳光的嫌疑。过去11个月,关于“李心草案”的争议、猜测,从未止息。
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意味着“李心草案”距真相又近了一步。但遗憾的是,死者家属和公众盼了很久的案件进展仅有一句话,且昆明盘龙检方省去了“李心草”这个关键信息。如果不是媒体转发时补充相关信息,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罗秉乾”就是“李心草案”嫌疑人。
重大热点案件信息公开有严格规定,必须规范、准确。但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有关方面完全可以多释放一些信息。如此,一来可以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达到解疑释惑之效;二来可以避免无端的猜测和质疑,减少不必要的舆论风波。此前,昆明盘龙警方“简略”通报“孙某某案”,就曾被很多人误以为是“孙小果案”,为何不吸取教训?
重大热点案件信息公开,要多回应公众的核心关切,少让大家“猜谜”。比如,事发当晚与李心草一起喝酒的任某燊、李某某昊,为何此次没有被提起公诉?此前警方曾以“涉嫌强制猥亵”开展调查,为何提起公诉时变成了“过失致人死亡”?这些问题,都应该主动释疑解惑。
从细节可以管窥政风,重大热点案件的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地方形象。此前,北京通报“劳斯莱斯女司机堵塞医院急救通道事件”、浙江通报“女童被租客带走事件”、重庆通报“保时捷女司机事件”,都因信息翔实、准确,被赞为“教科书式通报”,都是很好的示范。
希望各地在信息公开时多一些服务意识,多一些“教科书式通报”,少一些“惜字如金”,避免因为“次生舆情”而招致批评、陷入被动。 (本报评论员字强、易艳刚)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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