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6月21日电(记者 曹露浩)6月20日,由浙江大学/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联合举办的“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与地方立法”学术沙龙在浙江杭州举行。沙龙上,社会各界人士就浙江在推动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与地方立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展开讨论。专家建议,立法先行擦亮浙江数字经济“一号工程”金名片。
从率先建设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到获批国家首批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浙江数字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在建设“数字浙江”的道路上,浙江率先推进数字经济地方立法,6月初,浙江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将报送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数字经济的发展立法应当先行,立法先行制定《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为整体智治提供法律依据。”浙江财经大学副校长、法学教授李占荣表示,立法时要顺应浙江省机构改革的实际,进一步明确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后,各县市区有相应的机关进行了整合,在此基础之上,需要明确各级政府的领导职责,赋予大数据局智能部门管理地位,同时明确和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在公共数据安全方面的共同职责,形成责任体系。这是立法中必须要有的。
他表示,应该妥善组织《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目录,便于事务管理,更该形成严密的法律规范体系。另外,浙江省的立法应平衡各地实际情况,才能使浙江各地市县形成网络体系,便于管理。
“浙江省立地方法非常有必要,未来还应重视数字金融及跨境电商的规范发展。国际上跨境电商已经被数字贸易概念替代,更强调全球视野。浙江特别是杭州部署数字自贸区方向,到底如何部署,或者做到怎么样的程度都还需要再讨论。”浙江省人大财经委委员、省人大代表陈沸表示,如何提升数字世界游戏规则的话语权也应当给予考虑,可以提前地布局。
浙江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处处长魏振华说:“数字经济日益成为浙江经济增长的主引擎,转型升级的主动能和创新创业的主阵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接近20%,作用非常强大。”
“整个数字经济浙江省推进得非常好,在疫情阶段表现出很大的竞争优势。”浙江工商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孙元谈到,在推动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中,所需技术驱动力不足,信息科学方面的指导性相关法律法规不足以及跨行业跨平台复合型人才不足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孙元认为,根据问题可以加强一些关键技术和基础科学的研究,建立世界一流的人工智能国家实验室。在立法时,考虑相关技术标准战略的法律法规。同时,还可以加强技术协同、创新立法工程。
“数字经济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合力。”浙江大学/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教授表示,数字经济应把治理理念贯穿在立法条例中,一定要把治理的理念体现出来。除了政府的监管,很重要的是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尤其浙江省是民营经济大省,要激发民营经济企业充分的创造才能,让他们主动积极、无忧无虑地参与到数字经济的发展当中。要用治理的理念激发市场差异主体广泛的创新潜能,让他们创新的智慧蓬勃涌现出来,这样立法才会更有成效。(完)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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