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收入水平,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强化评价使用激励机制……
云南出台意见全方位提升技术工人待遇
本报讯 (记者陈昌云)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把高技能领军人才作为重点支持对象,着力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拓宽收入渠道,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评价使用激励机制,从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提高以技术工人为主体的技能人才待遇。
在政治待遇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政治引领,推荐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探索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作为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在经济待遇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对于参与国家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鼓励所在单位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其在项目中的实际贡献给予绩效奖励。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鼓励国有企业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特殊生活补贴等,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
在社会待遇方面,《实施意见》规定,入选云南省“千人计划”产业人才专项的高技能人才,可享受由政府与用人单位共同分担,以购(租)房货币化补贴、人才公寓为主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建立有利于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的机制,帮助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解决户口、子女上学等问题。对于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取消学历、年限限制,破格晋升技术等级。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要求完善企业技术工人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构建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提倡对技术工人实行以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建立基于岗位价值、技能水平、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或探索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对参加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工人,从成果转化中以奖金、股份或期权等多种方式给予相应奖励,促进长期稳定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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