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被罚没共计一千二百八十三万
原料药领域反垄断案最大罚单开出
本报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万静 记者今天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根据对我国三家冰醋酸原料药生产企业的反垄断案件调查,依法对三家涉案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共计1283.38万元。这是反垄断法实施10年来,我国在原料药领域反垄断案件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
今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接到举报,反映部分冰醋酸原料药经营者联合涨价,损害了下游医药生产企业和患者利益。接到举报后,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了反垄断调查。调查发现,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成都华邑药用辅料制造公司、四川金山制药公司、广东台山新宁制药公司三家企业在生产销售冰醋酸原料药过程中,多次交流市场行情,交换产销信息,讨论共同涨价事宜。经多次商议,三家企业最终达成了共同提高冰醋酸原料药销售价格的垄断协议,从3月1日起,将冰醋酸原料药销售价格从7至9元/公斤提高至28至33元/公斤,并照此价格对外销售。
据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相关人士介绍,从三家涉案企业的垄断行为来看,一是严重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三家涉案企业是我国市场上仅有的三家冰醋酸生产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后,统一了冰醋酸原料药价格,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二是加重了下游制药企业负担。冰醋酸是血液透析浓缩液的主要原料药,价格大幅上涨直接增加了下游生产成本,加重了下游药企成本负担;三是危害透析患者正常治疗。冰醋酸原料药价格高涨,导致下游药企减产、停产血液透析浓缩液,危害血液透析患者正常治疗。
在接受反垄断调查后,三家企业已将冰醋酸原料药销售价格恢复至竞争状态,并保障市场正常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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