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女士获得保释,这是一个积极的动向。加拿大方面接下来应当做的是彻底恢复孟女士的自由,结束这一事件。我们希望孟获保释是朝着这个目标迈出的一步。
加方表示,美方尚未正式提出引渡孟的要求,如果美方不在自孟被捕之日起的60天内提出引渡要求,她将得到释放。球似乎踢到了美国一边。华盛顿当然对这起事件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但是加方有单独结束这场危机的能力,在这一事关一名中国人正当权益和中国司法主权的问题上,渥太华不应唯华盛顿马首是瞻。
法官在裁定允许孟晚舟保释时已经说明,孟女士此前在中国和其他地方都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既然如此,释不释放她就不应仅仅由美加引渡协议和华盛顿的态度主导,而应当遵循真正的法律精神,契合道义准则。
加拿大是独立主权国家,孟晚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她在加拿大逗留时,逮捕还是释放她,除了要看她是否触犯了加拿大法律,其他排在最靠前的考量应当是加拿大对中国所要承担的义务,而非它对第三国的义务。这是加拿大作为独立的外交主体、而非他国附庸所应遵从的逻辑关系。
全球商界对加拿大应美国要求逮捕一名企业高管的反应都是负面的,认为它增加了各国企业高管在国际旅行时安全的不确定性。这样的负面反应进一步增加了加方无条件释放孟晚舟女士的必要性。
美国用国内法对全球施行长臂管辖,违背国际法的基本精神,这一点加拿大是清楚的。加方不该做美国霸权主义的帮凶,而应当履行它对维护正常国际秩序和保护人权的义务。同时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邦交国,它应当不歧视后者的主权,不把第三国的“长臂管辖权”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权利之上。
现在美国尚未提出引渡孟晚舟,加拿大扣着孟,等着美国引渡她的指令,而为此置自己作为一个国际成员必须承担的基本义务于不顾,是很荒谬的。美国让加拿大抓哪国人它就抓哪国人,然后把人扣着等美国说怎么处理,这样的加拿大莫非是美国的第51个州?而在这之前中国一直是把加拿大真的当成独立主权国家对待并尊重的。
如果加拿大最终不尽保护其境内中国公民安全的基本责任,也不顾及它与中国的关系,坚持向美国引渡孟晚舟,那么它将会为此付出代价。我们相信渥太华对此应当有所预期,而且这也是世界舆论的普遍预期。
路透社等西方媒体11日援引国际危机组织的声明说,该组织的东北亚高级顾问、加拿大前驻中国外交官康明凯已在中国被扣押。中国于12日证实康明凯因涉嫌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被北京市国安局依法审查。很多人第一时间猜测这是中方对孟晚舟事件的报复,然而没有任何证据可以在这两件事之间建立联系,舆论的这种联想显然是因为加拿大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确做得很过分,人们天然地认为中国会采取报复行动。
需要指出的是,这两件事的不同之处在于,孟晚舟是商界人士,她是在第三国加拿大被拘捕的,而她并没有触犯加拿大的任何法律。康明凯则是在中国境内活动,他是因为在这里的行为而被采取法律行动的。
目前的局势高度敏感,而这种敏感的来源是美国对华为的不公正打压和美加串谋对孟晚舟采取突袭式拘捕。加拿大应当采取实际行动降低这种紧张和敏感。此外它不应通过这件事如此深度地卷入美中博弈,它应当将自己择出来,在中美之间保持中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会是中加进一步的交涉期。我们希望加拿大最终做出与独立的文明国家相称、并且值得尊敬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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