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之后莫失晚节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提前退休的湖北省副厅级干部乐某操纵横跨4省的特大假水稻种子案。其中提到,乐某提前退休后下海经商,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高达2亿元。为了补窟窿,2016年以来,他组织安排人员将从某地收购各种没有标签的散装种子,包装成“陆两优17”“金优402”“株两优268”等杂交水稻品种,将价格翻了数十倍后出售,造成近万农户受害。
虽然说这是一个“非典型退休”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但对于我们中间的许多党员干部来说,退休后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退休的是岗位,不休的是党性。”有很多老同志,不论退休前担任何职、权力大小,退休后不退志、不褪色,时刻不忘党员身份,继续为党和人民做贡献。如,曾任水电部副部长、河南省委副书记的郑永和,从1989年离休到2007年逝世前,18年如一日,带领他创建的“辉县市老干部服务队”,无偿为山区人民根治林害、开山铺路、修渠引水。山东省潍坊市83岁的朱振华,自从寿光县农业局退休后,家中的座机就成为义务解答农业问题的“菜农热线”,23年来接到来电超过10万次。正确发挥余热,“为霞尚满天”。
反观现实,还有一些现象,虽不像乐某用假种子来坑害老百姓谋得非法利益那样令人发指,但同样值得警惕。如,退休后立马到关联企业拿高薪,变现当年“期权腐败”的收益;退休前培育公司,退休后自任老板;热衷于为企业“站台”“背书”,为了一点“出场费”,稀里糊涂被人当枪使……晚节不保,一生的功劳、一辈子的名誉皆付之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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