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梁莹“抄袭门”的深层追问
公民视角
吴龙贵
12月15日,南京大学发布通报,正式对外公布对该校教师梁莹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南京大学将给予梁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取消梁莹研究生导师资格,将其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聘任合同;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其相关人才计划称号和教师资格。(人民网12月16日)
学术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触及学术研究的底线,一旦被证实,都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这是一种国际惯例。多数情况下,造假者也基本宣告学术生涯的结束。2005年12月,韩国首尔大学教授黄禹锡因论文造假,被首尔大学开除公职,韩国最高科学家的头衔也被韩国政府撤销,还因侵吞科研经费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引发举国震动。
此次南大对梁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结果,不可谓不严厉,也体现了南大对此类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但是很显然,对于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里的学术造假现象的追问,不能因为个案的终止而终止。学术造假很难绝对禁止,最理想的预防和监督机制是学术圈内的自查自纠,比如学术把关,同行评议。因为只有同行之间才具备鉴定真假的能力。
我们看到,这次梁莹之所以被曝光,是源于媒体的一篇报道,才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而不是学术圈内的自查自纠。当然,媒体报道的线索多半来自于同行的举报,但这是不是可以说明,高校或学术圈内的监督机制和举报通道相对闭塞,乃至根本起不到约束和监督的作用。
梁莹本身是颇受关注的青年学术明星、“长江学者”,素以高产著名。在媒体曝光其学术造假之后,她迅速撤下了100多篇中文学术论文。这些都是导致“抄袭门”不断发酵的重要因素。换个思路想,假如梁莹没有这么多光环,学术造假行为没有这么严重,她是不是就能逃过此劫?这事实上还是一种“闹大才处理”的模式,一名学者只有名气足够大,造假论文足够多,才有被发现的可能。学术造假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恐怕与此密不可分。
但是我们知道,正如“大贪”从“小贪”而来,“大假”也从“小假”一步步演变的。长期以来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学术规范和学术底线逐渐被磨蚀,甚至形成一种“偷书不算偷”的潜规则,身在其中的学者很难独善其身。
更何况,学术造假的背后,往往是巨大的利益推动。当我们惊讶于堂堂的“长江学者”也论文抄袭的时候,不如问一句:靠抄袭论文装点出来的学术地位和名声,是不是“长江学者”的敲门砖?这也折射出一个问题,那就是像“长江学者”这样的头衔,或者说学术激励机制,看上去很权威,但其实也缺乏一套严格而科学的评价标准,从而陷入了“重量不重质”的误区。在高校考核体系中,论文发表数量也是硬指标。这样一来,急功近利的学者必然会一味地追求高产,学术造假也就如影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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