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海南省琼海市检察院在海南省检察院和琼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和琼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主动融入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和改革发展大局
为加快海南自贸区(港)和琼海“两区三地四中心”建设提供助力,全力保障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和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活动等重大活动前后社会安全稳定,制定出台维稳工作方案,成立信访维稳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两保障、两守护”派驻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检察工作站,建立健全专项工作长效机制,主动参与化解先行区征地调解工作,截至11月底共为先行区相关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1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2场次,有力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政务环境。建立健全与监察委的衔接协调机制,加大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力度,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确保案件诉得出、判得下,逐步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琼海市监察委移送案件批捕4件4人、起诉4件4人。注重结合实际案情开展法庭教育,并以庭审教育对法庭旁听人员进行预防犯罪警示教育,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片,进一步打造风清气正、清正廉明的政务环境。
全力推动琼海加快形成法治化、国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院班子成员多次带队积极走访琼海当地多家民营企业,主动邀请政协委员中的民营企业家代表到院参加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民营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力度,截至11月底,共办理了涉民营企业案件5件,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加强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的一线平台作用,深入辖区各乡镇、村委会走访巡查585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92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69件,处理重大维稳事件8件。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继续携手“女童保护”海南壹善公益团队,招募86名小学教师加入储备讲师队伍,在全市小学三年级开设“爱护我们的身体”防性侵课程,实现小学预防性侵犯教育全覆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其工作在“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中,获省、市督导检查组一致肯定。
持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深入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向贫困户、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救助重点人群占救助总人数的42.9%,救助金额占总数的60%。
全力服务保障平安琼海、法治琼海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办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762件,同比上升16.3%。坚决惩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及涉枪涉爆、盗抢骗等犯罪嫌疑人63人,提起公诉117人。
在办案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当事人达成和解等轻微刑事犯罪,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76人,不捕率为24.4%,不捕人数同比上升111%;不起诉19人,不诉率为4.42%,不诉人数同比上升26.7%。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共办理来信来访123件次,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3%,呈下降态势。进一步对控申接访大厅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高检院督导组在该院调研时,对该院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多方入手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3件,同比上升43.5%。围绕改进监督方法、加强监督检察等方面聚焦发力,不断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刚性。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4人,同比增长240%,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在押人员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1人,比去年增长250%,办案机关采纳并变更强制措施20人,采纳率达95.2%。
坚定不移推进各项改革落实落地
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和四级高级检察官择优选升工作,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截至11月底,检察官自行决定办结的案件有641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94%。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和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入额检察长、副检察长等领导干部带头抓业务、办案件形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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