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4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24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018年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涉黑案件重刑率达53.98%。
资料图:法院公开宣判。中新社发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截至今年11月15日,全国法院一审受理涉黑犯罪案件657件,一审审结262件2503人,判决生效案件262件1934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044人,重刑率达53.98%;全国法院一审受理涉恶犯罪案件5403件,一审审结2677件13666人,判决生效案件1961件8073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887人,重刑率达23.37%。
记者还从当日举行的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一年来,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的重刑率远高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同时,各级法院从严把握缓刑、减刑、假释适用条件,并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有效摧毁再犯能力。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在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发展转换阶段。各级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切实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实效性。
他强调,要切实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起来,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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