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视“坏人变老”
□ 郝铁川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升至2.2亿,占总人口的16.1%。中国每6个人中,就有1个人是老年人。长期以来。谈到老年人,人们多用“慈祥”来形容。但近年来,“老年人变坏了”或“坏人变老了”却成了媒体经常出现的话题,也成为当下社会欠缺和谐、诚信的一个表现。法学界向来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比较重视,但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有降低趋势,而60岁以上老年人违法犯罪率却有上升趋势。因此,我预判老年人犯罪问题很快就会成为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
目前,多数政府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没有公开老年人违法犯罪率数据。笔者经过对某个有代表性的城市公安部门的了解,获知该市老年人违反我国《社会治安处罚法》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数字在逐年上升:
此外,笔者经过对某个有代表性的高级法院的了解,同样得出近年来关于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数字上升的结论:
老年人的违法犯罪大多是自然犯,即:它是一种在侵害或者威胁法益的同时,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型犯罪。主要集中在如下领域:故意伤害、杀人等暴力性犯罪,约占16%;盗窃、诈骗和敲诈勒索犯罪,约占10%;贪污贿赂犯罪,约占12%;性犯罪(包括强奸、猥亵等)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各约占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约占9.59%;职务侵占犯罪,约占4%。
近年来,财产类犯罪、职务犯罪和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性犯罪人数占老年人犯罪总数的比例总体呈上升趋势。老年人犯罪的年龄主要集中在60-69岁区间,约占54%;70-79岁区间,约占34%;80岁以上的,约占11%。
老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是如下几种:第一,文化素质低下。绝大多数老年犯罪人文化程度不高。某检察院在2003年至2015年办理的60岁以上老年犯罪的统计中,文盲约占39%;小学文化水平约占30%;初高中文化水平约占26%;拥有大专学历和本科学历约占分别为2%、1%。第二,道德和法律观念淡薄。2019年1月2日《法制日报》“一些法律规定社会规则缘何遭遇执行难”一则报道说,2018年10月11日上午,吴大爷拉着小孙子要过马路,被协管员挡住了。吴大爷满脸不快,当身边陆陆续续来了七八个人的时候,他拉着小孙子朝着马路对面一路小跑,“走,快走”。后面的人看吴大爷这般,很快一拥而上过马路。第三,生活穷困。由于社会保障制度滞后,老年人养老、看病等问题突出,成为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导火索。
但除了上述原因之外,笔者认为当下老年人犯罪率上升,而未成年人犯罪率下降,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时代原因,那就是现在的未成年人毕竟生长在追求依法治国的时代,从小受到了法治的熏陶和正常道德规则的教育,而现在的老年人恰巧是“文革”时期的红卫兵,那个时候砸烂了公、检、法,无法无天。让我们先列举出一些当年颇为流行的标语口号:
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偷有理,抢无罪,革命的强盗精神万万岁!
文攻武卫,针锋相对,踢开党委闹革命!
头可断,血可流,誓死不低革命头!
拿起笔作刀枪,集中火力打黑帮,文化革命齐造反,革命路上当闯将。
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知识越多越反动。
不靠专家靠大家。
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基本如此!
行动战斗化,思想革命化,组织军事化,领导一元化。
亿万人民亿万兵,万里江山万里营!
(火车)宁要社会主义的晚点,不要资本主义的正点!
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
即使颗粒无收,也要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上述口号,或者是打、砸、抢,或者是蔑视知识,或者是血统贵贱论,共同特征是把对立、斗争绝对化,你死我活,毫无缓和,无法无天。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所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下册)写道,1966年8月6日,林彪在接见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的讲话中,声称要“弄得翻天覆地,轰轰烈烈,大风大浪,大搅大闹,这半年就要闹得资产阶级睡不着觉,无产阶级也睡不着觉”。中央文革小组起草的决定进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十六条”指出,在这场运动中“一大批本来不出名的革命青少年成了勇敢的闯将”,“他们的革命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党的领导要善于发现左派,发展和壮大左派队伍,坚决依靠革命的左派……彻底孤立最反动的右派,争取中间派”。“十六条”一再强调要“‘敢’字当头”,“不要怕出乱子”。8月中下旬,红卫兵冲出学校,走上街头,破除“四旧”(“十六条”中所说的所谓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这些青少年幼稚而狂热,单纯又盲从,没受过基本的法制教育,没有基本的法律意识,不受任何法治的约束。在“造反有理”的号召下,以简单、粗暴、蛮横的行动打击他们认定的“牛鬼蛇神”,使“打碎”、“火烧”、“砸烂”等口号和行为风行一时。街头巷尾到处发生抄家、打人、砸文物、烧“坏书”、剪长发、剪烫发等严重违法行为。(见该书771-772页,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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