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法官向中学生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华社发
法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法治是政治文明的必然。法治具有民族性、历史性、时代性、开放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中产生、创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刊发重要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强调:“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改革开放40年来,从法制到法治、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从有法可依到科学立法、从法律之治到良法善治、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植根中国大地、推进理论创新,在改革中激发活力,在开放中彰显特色。
1.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是改革开放40年法治建设不断取得辉煌成就的基本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逻辑旨归,必须始终如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是人民当家作主和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根本保证。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从来就不是抽象的,而是明确的,最根本的就是要在法治建设中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贯彻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和各环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明晰党与法关系的科学认知。党和法、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根本问题,必须科学认知和正确把握。从知识发生学上来看,在古典时期,现代意义上的学科划分尚未完成,政治学、法学的界限并不清晰,政治和法原本就融为一体。如《政府论》《论法的精神》《联邦党人文集》等西方著作常常被视为法学经典,但认真阅读这些经典文献,其着眼点在于政治理论,法律主要是作为政治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本质相同、目标一致,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既是宪法责任,更是历史担当。全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必须加快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现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协同互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西方法学家也认为公法只是一种复杂的政治话语形态,公法领域内的争论只是政治争论的延伸。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新时代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具体的,必须推进保障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解难题,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领导立法与立法机关科学立法、党保证执法与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党支持司法与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党带头守法与全民守法紧密结合、互为促进。与此同时,完善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有效提升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探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的实现形式,保障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不断创新“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的工作方式,让党的领导更加适应实践、时代、人民的要求。
2.植根中国大地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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