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丢失系王林清本人故意所为
(央视新闻客户端)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今天,中央政法委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根据各部门依据各自法定职责开展的调查工作,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陕西榆林“凯奇莱案”卷宗丢失,山西王见刚与王永安纠纷案等问题的调查结果。联合调查组查明,所谓“卷宗丢失”是最高法民一庭助理审判员王林清本人故意所为。
联合调查组于今年1月8日成立后,对包括王林清、赵发琦等在内的相关人员逐一谈话,调取相关案卷,开展外围调查核实,共进行谈话210余人次,调阅相关案卷上百本,查询了大量相关信息;围绕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对相关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程序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对监控录像设备和运维数据等资料进行了认真核查,对有关笔录等案件材料依法进行了鉴定;认真接听举报电话,接收举报材料,接谈举报人,为最终查清事实、得出正确结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撑。
对于网传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的“凯奇莱案卷宗丢失”问题,联合调查组查明,因工作中对单位产生不满,2016年11月25日,王林清将临时装订的“凯奇莱案”副卷拆散,把全部正卷和拆散的部分副卷材料带回家中。
对于“凯奇莱案”的审理问题,联合调查组经审查认定,最高法终审判决将案涉合同性质认定为合作勘查合同并认定合同有效是正确的,认定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违约并判令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无不当,判决驳回凯奇莱公司要求转让探矿权等其他诉讼请求是正确的;联合调查组同时还认定,最高法鉴于凯奇莱公司坚持其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不变,而作出继续履行合同的判决,有相关法律依据。
对于王林清在视频中反映最高法院领导过问案件办理问题,联合调查组指出,最高法院领导根据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对凯奇莱案这类重大复杂案件加强了审判管理和监督。
“山西案”实体正确 但存在瑕疵
对于王林清视频反映的另一起案件——“山西王见刚与王永安纠纷案”,联合调查组经审查认定,最高法二审判决对双方合同性质和效力的认定正确,但在经营利润的认定和计算上存在瑕疵。联合调查组调查发现,在山西这起案件中,最高法监察局原副局级监察专员闫长林涉嫌接受当事人请托,通过打招呼等方式过问案件,但不存在对王林清“打击报复”问题。
王林清多次表示,闫长林过问案件未影响自己对此案的办理。
王林清涉嫌违法犯罪已立案侦查
目前,联合调查组已经将调查中发现的王林清涉嫌非法获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闫长林涉嫌违规过问案件违纪违法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
联合调查组同时指出,最高法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并责成最高法进行认真整改。
因对单位有积怨 王林清窃取卷宗
在网传王林清自述视频中,王林清自称卷宗丢失,无人调查,然而,实际上却是他监守自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联合调查组公布了详细的细节。
经联合调查组调查,在“凯奇莱案”当事人赵发琦于2011年上诉到最高法后,王林清担任该案二审合议庭的承办人。2016年11月25日傍晚,最高法民一庭庭长程某某要求王林清加班起草“凯奇莱案”二审法律文书,遭到王林清拒绝。
王林清:那么程庭长就说,既然你不愿意加班,就把你撤换掉了,不用你再承办了,那么听到程庭长的这个话,我当时更生气了,本来就对院里,和院领导有意见。
王林清因两件事与单位产生积怨
调查显示,王林清对单位的积怨源于两件事情,一件是,2014年,王林清因与他人违反规定,私自以最高法某直属单位名义举办培训班并私分办班利润被单位纪律处分。另一件则是,2016年11月,王林清参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时,因为此前在干部档案审核中,被查出多处涂改个人档案,受到诫勉的组织处理,从而没有被推荐。
同时,王林清认为在案件收尾期将其调整出合议庭,对此十分不满,于是产生窃取案卷材料、给单位制造麻烦的想法。
王林清:实际上我拿回去的目的,也是为了阻止别人来办这个案件,因为这个案子从2011年立案到2016年年底,已经经历了五年,在此期间,我为这个案件的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所以我不愿意再让别人去办,并且这个案子重大敏感,标的额也很大,那么办了这个案子,还多多少少也有一定的成就感,所以从内心上我是不愿意让别人办的,所以我拿卷的目的,一个是为了泄愤,一时冲动,另外一个就是为了阻止别人去办这个案件。
王林清将正卷和部分副卷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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