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良法推动善治
通过了第五个宪法修正案,制定了监察法、电子商务法,修改了刑事诉讼法、公司法……采访2018年以来成功召开的1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9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有一个最大的感受,就是每一次立法都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紧密相扣,每一次讨论都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息息相关。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立法工作始终重任在肩。
去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见证了宪法修正案通过的重要历史瞬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改革开放春潮奔涌中的每一次宪法修改,都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关键节点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作出的重大政治抉择,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成功实践。
这次修宪,也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通过宪法修改的方式,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及时转化为国家意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
在更多的日常一线采访中,最先感受到的则是立法传递着的民生温度。为了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我国首部规范防治土壤污染的专门法律——土壤污染防治法在2018年8月表决通过,治理曾经隐蔽的污染不再有法律空白;为了让人民群众分享改革红利,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提高了个税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优化了税率结构,让群众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了让网购不再苦恼,平台不再“任性”,电子商务法应运而生,消费者维权的腰杆真正硬了起来……
这一年,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盼所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快推进民生领域立法,群众权益、民生福祉得到了更加完备的法治保障。
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处理好改革与立法的关系。在党的领导下改革和法治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监察法的制定推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通过多件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的决定、决议,为推动改革落地提供更加有力支持。这一年来,正是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经济社会发展既生机勃勃又平稳有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稳步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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