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长江流域生态通过治理修复,干流水质总体保持优良。但仍有个别地方在共抓大保护上不作为、慢作为,顶风而上、违法违规。近期,记者随生态环境部调查组对沿江11省市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长江流域个别地区污染排放、生态破坏、环境风险仍然突出。
监守自盗 打着市政作业的“幌子”偷排废水
贵州省遵义市的新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主要负责遵义播州区及周边区域的生活垃圾处理。
△池子里乌黑发臭的污水为渗滤液
污水池中乌黑发臭的污水为渗滤液,是填埋场在垃圾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雨水冲刷和地表水、地下水浸泡而渗滤出来的一种高浓度的有机废水,危害性极大,也极难处理。渗滤液必须经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如果直排进入外环境,极易对周围的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
渗滤液排入雨水管道 流入河中
当督察人员和记者在对渗滤液池体渗漏进行检查和勘验时,一辆由工作人员操作的空载槽罐车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只见车上的工作人员将渗滤液往槽罐车上抽,装满后立即开往高速路口一井盖处,将垃圾渗滤液向井中排放。
当槽罐车离开后,督察人员发现井口写着“雨”字,垃圾渗滤液直接进入雨水管道。沿着雨水管的走向,记者果然在一条河道里发现了混着渗滤液的黑臭水体流出。
为节省成本 相关部门有组织偷排
据悉,渗滤液的处理成本非常高,是普通城市污水的数十倍,一些处理机构为节约成本,就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偷排。
为掩人耳目,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的环卫人员穿着工作服,把垃圾渗滤液拉到几公里外的公路边处理掉。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在进行“正常”的市政作业,不会产生任何怀疑。
在遵义市政府的网站上,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的职能是负责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监督,明知道垃圾渗滤液的危害,却有组织地偷排,这明显属于监守自盗。
通过雨水管道倾倒垃圾渗滤液上万吨
经调查发现,每天有十多辆槽罐车在向这个特定的雨水管道内运送渗滤液。以每车额定装载10吨计算,每天向雨水管道倾倒的垃圾渗滤液达到几百吨。
督察人员表示,垃圾渗滤液排到沟里,浓度有多少,要看是否下雨。如果不下雨,浓度可能要达到每升上万毫克。纯黑的水如果直排到环境里,危害非常大。
现场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倾倒的垃圾渗滤液化学需氧量COD为14000mg/L,氨氮1620mg/L,分别超标280倍和200倍。
经过生态环境部督察人员调取数据和询问核实,遵义市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组织1530车次向城市下水道倾倒共15300吨未经处理的垃圾渗滤液,这些渗滤液最终进入乌江,而乌江是长江上游南岸最大的支流。
由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倾倒高浓度的垃圾渗滤液给乌江乃至长江带来的影响无法估量。
屡纠不改 沿江违法开发现象突出
除了往长江水里排放污染物,在长江岸边搞大开发,侵占湿地保护区,也对长江造成了伤害。
督察人员对江西九江长江干流100余公里岸线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九江市彭泽县和瑞昌市,在长江岸线边上违规开发的现象非常突出。
未经林业部门同意
工业园违规开发 超80%湿地被破坏
在彭泽县矶山工业园西侧地块,推土机、挖掘机、运土车正在挖山、运土、填江。据附近村民反映,该区域原本都是村庄、农田、山林和水塘,部分已平整的区域也有多家企业正在施工。
督察人员和记者调阅“江西省湿地资源综合信息应用系统”发现,位于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内的洪家窑和张家冲约3000亩地块属于湿地,该区域北临长江大堤仅30米,目测80%以上的湿地已被侵占毁坏。
根据《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占用湿地需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同意。调查发现,该区域占用湿地行为并没有经过林业部门审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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