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常州12月20日电 (唐娟魏佳文)“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侦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6个,查封、扣押和冻结涉黑涉恶资产数亿元,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20日下午,常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扫黑办主任张双庆在2018年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亮出了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绩单”。
张双庆表示,常州确保扫黑除恶与“毁伞拍蝇”同步进行。目前,该市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8件,依纪依规处理4人。
当日上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8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其中2起黑社会性质犯罪、6起恶势力犯罪。该8起案件共有45名被告人。
其中,在“陆川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中,被告人陆川利用其恶名影响,先后网罗了被告人郭伟、朱桂亮、陈二建、徐志强、吕孝俊等20余人,陆川通过经常带领他们到饭店吃饭、娱乐,给部分人员安排工作、发放工资、生活费等方式进行拉拢控制,为组织成员提供非法保护,逐渐形成一个以陆川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陆川在该组织的支撑下,霸占了武进区湖塘镇鸣凰欧城易佳购物广场门口的场地,向摆摊群众强行收取摊位费;为了敛财,该组织涉足酒水生意,抢占、垄断了鸣凰、南夏墅街道的KTV、夜市的酒水生意;在鸣凰大学新村开设地下赌场等,攫取经济利益。首要分子陆川为扩大自身影响,谋取更大利益,购买了红缨枪、砍刀、棍棒等工具供组织成员犯罪使用,他们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对此,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陆川,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二年。陆川组织的其他十五名成员分别被判处十一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外,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常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嫌疑人197人,起诉114人。其中,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嫌疑人36人,起诉17人,批捕恶势力犯罪案件嫌疑人161人,起诉97人。截至目前,常州市公安局共打掉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6个,总体绩效居江苏省前列。(完)
相关阅读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