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电瓶车被电死家属索赔20万?
武汉法院通报称没受理过此案
长江日报讯(记者梁爽)“小偷偷电瓶车被电死,家属索赔20万元,最终获赔5万元!”19日起,这一吸引眼球的消息迅速发酵,并登上微博热搜。截至20日晚10时,该微博话题已经引发2.3万名网友讨论,阅读量高达1.5亿次。长江日报记者19日起多次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求证此事。20日晚,市法院向长江日报证实并发布通报称,没受理过此案。
根据微博上流传的消息,武汉的刘先生停放在楼下、正在充电的电动车被小偷看上了,小偷在偷电瓶时意外触电身亡。小偷家属向刘先生索赔20万元赔偿金,且一分不能少。最后,经法院调解,车主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这条微博链接了信息出处,系某报纸于19日见报的一篇评论《小偷偷电瓶车身亡 车主要不要赔偿》。此后,这一消息迅速在网上流传,并引发网友关注。网友们普遍对这一结果表示质疑。
20日晚8时51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通报: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有人在盗窃我市刘先生停放在楼下充电的电动车时意外触电身亡,“小偷家属”向刘先生索赔20万元赔偿金;经法院调解,车主赔偿“小偷家属”5万元精神损失费。媒体报道后,我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对媒体报道、评述的“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核查。经查,我市两级法院近年来没有受理过媒体所报道、评述的相关案件或类似案件。我们注意到,报道该“案件”的首发媒体已自行删除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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