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12月4日电 (记者 刘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4日对外通报,日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魏超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偃师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通报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超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偃师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5年,被告人魏超杰在担任孟州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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