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1月9日电(陈多润 程丹丹 赵强)记者9日从安徽省纪委获悉,该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对安徽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原政委、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原院长殷伟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追缴其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7年,殷伟利用担任安徽省公安厅计算机通信处副处长、信息通信处处长、科技信息化处处长、警察训练总队(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副政委(副院长)、政委(院长)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项目中标、产品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索取或收受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24087.38元及2000法国法郎。案发后,办案机关已追缴了赃款及孳息共计8027870元和涉案赃物。
淮南中院认为,殷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或索要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24087.38元和2000法国法郎,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犯罪数额中的人民币90万元属于索贿,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殷伟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掌握事实之外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真诚悔罪,全部退赃,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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