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工作八大领域成效显著
一年完成鉴定业务230余万件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2018年是司法鉴定工作改革发展进程中极为重要的一年。随着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贯彻实施,司法鉴定工作坚持“规范、创新、提升”总基调,全面依法管理,切实加强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在改革、规范整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等八个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全年共完成鉴定业务230余万件,再创历史新高。
关键词一
改革
为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不断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对全系统落实《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作出部署。截至目前,已有19个省(区、市)印发了贯彻落实文件;4个省(区、市)贯彻落实文件已报本省(区、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并原则通过,即将印发;其他地方正在征求意见或者按程序报审。修订《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制度。完善公民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管理制度,印发《司法部关于做好公民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对公民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要求、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监督管理工作等作出部署。目前,已有24个省(区、市)报送了相关遴选材料。加强军队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对全国军队所属司法鉴定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统计。
关键词二
规范整改
按照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严格准入 严格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要求,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规范整改工作,全国31个省份已全部制定并落实整改工作方案。2018年,全国经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管理的“四类外”机构1278家,比上年减少26.2%,从事“四类外”鉴定的鉴定人14104人,比上年减少28.2%;司法鉴定行业规范整改、提质增效取得明显成效。
关键词三: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
围绕中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科学设置环境损害鉴定事项,进一步完善专家评审制度,司法部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明确细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准入标准,严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审核把关,确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高资质高水平发展。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规范,编纂出版《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标准汇编》,研究制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损害司法就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准入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大督导力度推动加快准入,建立月报制度。目前全国共准入登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达到103家,鉴定人1900余名,基本实现省域全覆盖,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依法处理环境违法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持。
关键词四
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司法鉴定功能作用,主动服务和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召开司法鉴定服务长江经济带座谈会,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司法厅(局)共同签订《推动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协议》,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为先导,推进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司法鉴定规划布局、管理措施、执业规范、质量建设等一体化发展,保护长江母亲河,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引领和推动全国司法鉴定行业转型升级。
关键词五
质量建设
司法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完善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制度,与市场监管总局共同成立国家资质认定司法鉴定评审组。2018年,共推荐21家机构申请国家级资质认定和认可。继续开展能力验证工作,2018年,全国共有2758家司法鉴定机构报名参加能力验证,参加项目总数达9203项次,整体通过率达87%,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稳定提升。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累计发布司法鉴定典型案例1015篇,向社会发布第一批3篇司法鉴定指导性案例,帮助群众深入了解司法鉴定工作内容,知悉司法鉴定常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六
司法鉴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