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挑战“禁放”被拘10天
本报讯(记者 付垚)农历大年三十,天津一25岁的周姓男青年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燃放礼花的视频,并配发文字让警察“赶紧来抓我”,根据天津市相关规定,禁止在行政区域燃放礼花,因寻衅滋事,该男青年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根据《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滨海新区、和平区等行政区域内,禁止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而在燃放的种类上,“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含可燃放区域内)禁止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摔炮、拉炮、砸炮和旋转、钻天、多响(含双响)等升空类烟花爆竹、礼花弹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品种”,而该男子朋友圈内的视频中显示的烟花为可升空的礼花,除此之外,在配发视频的同时,该男子还在朋友圈发布了侮辱民警的留言内容。
民警通过线索发现,该条“朋友圈”发布于2月4日18点05分,2月11日下午,北辰分局巡警支队三大队会同双口派出所、网安支队、情报技术支队联合开展调查,很快锁定其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的藏身之处,并成功将其抓获。
随后,天津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发布消息称,该男子因寻衅滋事,被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该男子在接受民警讯问时表示,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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