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方案获批复,允许外商独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游业务
国务院批复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将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申请条件
昨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同意在北京市继续开展和全面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期限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
记者注意到,2015年5月,国务院同意在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为期3年,北京市成为全国首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2017年6月,《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出炉,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走向深入。
此次批复的方案明确了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城市副中心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先导区等9方面近180项试点任务,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6个领域的14项开放措施。
文化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
在文化方面,北京将立足文化中心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工作方案明确,可以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重点发展文化信息、创意设计、游戏和动漫版权等文化贸易,推动以数字技术为支撑、高端服务为先导的“文化+”整体出口,积极建设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等。支持海外回流文物交易市场建设。
同时,支持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探索开展冬季和户外装备器材国际贸易等业务,加快建设集专业体育竞技、世界时尚运动精品体验与高端服务业于一体的体育产业示范区。
在人员方面,对国有文化企业从事文化出口业务的编创、演职、营销人员以及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相关专业教师等因公出国(境),实行导向清晰的区别管理,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创新
扩大电信业开放
为提升对全球创新资源的聚集能力,将扩大电信业开放,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取消存储转发类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
同时,支持国内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加快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参与国际标准研究和制定,拓展海外市场。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推进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对在国外申请知识产权的国内注册企业,加大支持力度。
此外,为了优化为国际交往服务的软硬件环境,工作方案要求强化航空口岸国际枢纽功能。推动北京航空口岸扩大航权安排,吸引国际航空公司开辟往返或经停航线。探索建立来华就医签证制度。同时,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申请条件,设立同时招收外籍人士、本国居民子女的国际化特色学校。
副中心
打造国际化智库、高端人才集聚区
工作方案提出,要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政策集成,将其打造成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先导区。
在简政放权方面,赋予北京城市副中心相应权限,打造简政放权试点示范区。引进国内外智库机构入驻,打造国际化智库、高端人才集聚区。探索多种形式吸引国际化专业化人才到北京城市副中心工作。
文化和旅游方面,工作方案要求稳妥推进文化服务扩大开放措施,允许在京设立的外商独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赴台湾地区除外)。
同时聚焦高端商务,推动通州运河商务区加快承接北京中心城区商务服务功能疏解,建设国际化现代商务区。
在金融方面,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积极支持服务业领域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上市。积极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探索发展绿色金融工具,开展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等交易,支持境外投资者依法合规参与绿色金融活动,支持北京建设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
此外,还将加大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资金支持,单独核算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府债券额度。新京报记者 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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