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彩礼纳入婚姻条例规制
张青彬代表建议宣传引导正确婚姻观
本报北京3月5日讯 记者周宵鹏高价彩礼在一些省份的农村盛行,尤其在华北地区南部,畸高的婚嫁彩礼已成为农民致贫的重要原因。全国人大代表张青彬建议,运用法律法规对此进行规范,将“高价彩礼”纳入婚姻法或各地婚姻管理条例范畴。
张青彬今天在驻地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直言,高价彩礼问题产生的原因,不仅在于农村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农村男女青年比例失衡,也在于相互攀比之风盛行,没有正确的婚恋观。此外,农村职业媒婆大量存在,在彩礼中抽取一部分作为提成,由此故意哄抬彩礼价钱、造成彩礼畸高。
张青彬建议推行婚姻消费补贴,尤其加大对农村“零彩礼”婚姻的补贴力度,作为一项激励政策引导移风易俗。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宣传引导正确婚姻观,广泛开展宣传和榜样带动工作。
“要运用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婚姻彩礼标准、规定上限,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婚姻敛财和职业媒人哄抬彩礼价钱等行为,将强制性规定和引导性宣传结合起来,在农村树立起正确的婚恋观。”张青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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