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漳州3月19日电 (张金川 王成洲)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19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蔡某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被告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近150人旁听了庭审。
3月19日,芗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蔡某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张金川 摄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蔡某于2013年开始从事非法小额放贷,2016年成立“凯鸿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对外进行高息放贷,并吸纳被告人陈某、王某、黄某等人以滋扰、恐吓等方式进行讨债,逐步形成以被告人蔡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介绍,该组织先后实施非法讨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21起,涉案银行流水达2790多万元,已在一定区域内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3月19日,芗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蔡某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郑文典 摄
芗城区检察院据此以被告人蔡某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向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随后,芗城区人民法院组织精干力量审理此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芗城区在漳州市率先建立由区委书记担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的领导机制,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侦破一批涉黑恶案件,扫黑除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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