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滚动| 上海| 社会| 国内| 国际| 经济| 证券| 产经| 消费| 互联| 家电| 硬件| 科学| 明星| 影视| 综艺| 游戏| 信息|生活|旅游

广东购买毒品回长沙卖 两名毒贩伏法

2019-03-27 05:16 来源:互联网整理 责任编辑:WB001 字体:

  广东购买毒品回长沙卖 两名毒贩伏法

  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中的两名罪犯张某民、高某毛依法执行死刑。

  2016年4月,雨花警方在对涉毒男子汪某展开调查时,发现他的上线正是46岁的张某民。该贩毒团伙由张某民从广东购买毒品回到长沙,贩卖给汪某等人后进行分销。

  同年6月,张某民伙同孙某驾车前往广东省陆丰市,以59万元从毒贩“胖哥”处购得24包毒品,随后驾车返回长沙。当天下午4时多,民警在长沙县一交叉路口将张某民拦截,并从他驾驶的车辆车门夹缝内查获大量毒品,后经查实,这些毒品为冰毒,共计24088.8克。

 

  经过审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民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严重,虽然有立功表现,但其罪行极其严重,功不抵罪,不足以从轻处罚,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张某民、高某毛作出了核准死刑的裁定。

  • 资讯
  • 财经
  • 科技
  • 娱乐
  • 游戏
  • 生活
  • 汽车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备案号:沪ICP备13031519号 上海网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