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射击竞争对手
海口美兰:依法公诉一恶势力团伙案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刘静)近日,由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等13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一审宣判,黄某等13名被告人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非法制造枪支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十四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期间,美兰区检察院发现该团伙部分涉案人员未被追诉、部分犯罪事实尚未查清,遂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督促其追诉漏犯两名、漏罪两宗。公安机关立即对两名漏犯和两宗漏罪展开侦查,在完善了相关证据后又重新移送美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美兰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并作如下指控:2017年1月,海南省文昌市东路镇某工业园施工建设,以被告人黄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与被害人因土方承包权形成竞争关系。为使被害人主动退出土方供应工程,2017年3月至4月期间,黄某纠集黄某柏、邢某前、李某名等人,先后三次持枪随意射击被害人及其车辆,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车辆受损等后果。此外,被告人李某名还伙同周某贸等人多次在大致坡镇附近勒索收取他人保护费,并持枪滋扰他人。该恶势力团伙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经合议庭合议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李轩甫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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