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1日,在富裕县拘留所的刘向阳。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讯(记者 卢通)2019年11月15日上午,黑龙江省富裕县副科级公务员刘向阳收到了富裕县公安局副局长刘英飞送来的3159.4元国家赔偿金。
事件源于一起十年未破的林地被烧案,刘向阳报案多年后无果。2018年4月,他发布举报视频,迎接他的是警方的10日行政拘留。之后,刘向阳向富裕县法院起诉富裕县公安局,请求法院撤销这一行政处罚,并赔偿精神损失,并要求富裕县公安局消除影响,公开道歉。
该案共经历两次一审判决和两次二审判决。2019年10月24日,齐齐哈尔市中院做出第二次二审判决,维持一审认定行政拘留违法的判决,并判令富裕县公安局向刘向阳给付国家赔偿金3159.4元。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经审理查明,刘向阳林地被烧案的卷宗确有部分材料丢失。法院亦认为,刘向阳的视频内容也存在用语不当之处,故对其要求富裕县公安局公开赔礼道歉的请求不予支持。
11月15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就判决结果和案卷丢失等问题分别致电、短信富裕县公安局局长冯晓伟、副局长刘英飞,未获回应。
林地失火案十年未破
2009年5月16日,刘向阳在富裕县二道湾镇江湾开发区内的334亩退耕还林地,被一场大火烧毁了186亩,他认为,这场大火是村民张某放火烧荒所致。
刘向阳向富裕县公安局二道湾派出所报案,经调查,办案人员认为案情过大已超出受理范围,应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理。随后,富裕县刑警大队派人对起火点、火烧路线、火烧现场等证据做了详尽取证和固定,并对嫌疑人进行讯问调查。
但刘向阳自称,此后数年间,他多次到公安局询问案件进展,均无果。2017年4月开始,刘向阳先后到富裕县公安局、富裕县政法委、富裕县委、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黑龙江省公安厅反映情况。按照刘向阳自己的说法,直至2018年1月,“一寸纸条的结果都没有”。
2018年1月9日,刘向阳录制了视频发布在互联网上,批评富裕警方“渎职不作为”。视频引起了相关部门重视,富裕县委在次日成立了以县纪委监委为主体的工作组展开调查。
富裕县公安局2018年3月22日出具的《关于刘向阳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显示,“经过我局做大量调查工作……没有证据证实张某放荒引燃你的林地,目前我局正对此案展开积极调查”。
6月17日,富裕县法院判决书提及刘向阳林地被烧案件“卷宗确有部分材料丢失”。受访者供图
发布视频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拘
警方的处理意见书未能让事件平息。
刘向阳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一直怀疑案卷已经丢失,但苦于没有证据。但2018年1月19日县委工作组向其做口头答复时,一位工作人员向其透露,部分案卷可能已经丢失。警方出具处理意见书以后,刘向阳决定再次发布视频。
2018年4月8日18时许,刘向阳通过微博发布了视频,在这段长4分多钟的视频中,刘向阳简述了案件自2009年以来的大致进程,并指称“因为案件第一手资料被故意销毁,卷宗不全,所以才没有证据……导致结不了案”。
与第一次发布视频不同,这段视频很快引来麻烦。新京报获取的裁判文书显示,视频发布后仅14个小时,富裕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就发现这段视频,“受理了该起案件”。
刘向阳回忆,4月9日下午,富裕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就来到其在富裕县政府的办公室,对其作了第一次询问。新京报记者获取的裁判文书显示,富裕县警方随后传唤了刘向阳,讯问中,警方认为刘向阳已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刘向阳对此予以否认,拒绝了警方删除视频的要求。
当天,富裕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刘向阳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上述法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法院认定发布视频不是虚构事实
被行政处罚后,刘向阳于2018年4月26日向富裕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富裕县公安局此前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并索赔精神损失费1万元。此外,刘向阳还要求富裕县公安局消除影响,公开道歉。
2018年9月29日,富裕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理由不充分、证据不足”驳回刘向阳所提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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