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传播现象深刻变化的思考
●只有承认并正视传播现象已经发生重大变化,解放思想,自觉更新理念,才能赢得全媒体时代传播领域的主动权。
●解决新闻传播领域出现的“底线失守”等突出问题,就要求我们对新闻传播规律必须有新的认识和把握,并且根据新闻舆论实践的新特点、新要求进行新闻理论和理念创新。
●“守正创新”,要求我们破除那些不符合新的传播现象和传播规律的陈旧理念和错误教条,旗帜鲜明地把“守正创新”确立为新闻舆论工作的基点。
当今全媒体时代,一些曾经占据主导主流地位的西方传统新闻理念和新闻思想,事实上已无法解释和引导新闻传播现象和媒体发展,新闻传播领域亟须基于新技术变革实践上的理论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创新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业态、体制、机制,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这些创新中,“理念创新”具有思想先导作用。所谓理念创新,就是要保持思想的敏锐性和开放度,打破传统思维定势,创造出新的思想理念。而打破对西方“新闻自由”的定势和迷思,则是新媒体传播格局下新闻理论和实践创新的先决条件。
“新闻自由”是陈旧的思维定势
“新闻自由”是西方新闻界很早确立的概念性提法,是西方新闻学的基石。长期以来,“新闻自由”一直被西方新闻理论和新闻界奉为“终极价值”和“神主牌”。具体来说,这种对“新闻自由”的神化定势和迷思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片面地认为“新闻自由”比新闻伦理重要。长期以来,在西方新闻观中,往往认为“新闻自由”比新闻伦理更重要,为了实现“新闻自由”,新闻伦理、道德规范统统可以让位;也就是说,只能在实现“新闻自由”的前提下有条件地遵守伦理道德。在这种新闻理念的支配和影响下,所谓“揭露真相”的负面新闻大行其道,报道负面新闻成为西方新闻界长期奉行的主要模式和样本,无论是在新闻学界还是在新闻业界,都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新闻报道理应如此。这其实并不科学,甚至违背新闻规律。
二是盲目地以为“新闻自由”就是新闻基本规律。“新闻自由”这种理念的产生和流行,从根本上说是基于西方社会政治需要而非源自新闻本身的基本规律。在近代资本主义发展和资产阶级政党政治兴起的历史进程中,西方社会产生的多党制政治结构,决定了不同政党和利益集团对话语权的争夺互不相让。在这种社会政治条件下,谁拥有话语权谁就取得政治上的主动地位和制高点,所谓“新闻自由”,是我的自由而非你的自由或他人的自由。因此,从西方“新闻自由”的产生过程和实际功能来看,“新闻自由”与新闻本质——真实性并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新闻自由”并非新闻的本质属性,只不过是新闻在社会传播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操作性、机制性的理念,并非新闻基本规律。
三是没有认识到“新闻自由”不过是争夺话语权的口号。从“新闻自由”理念在西方社会产生的媒体生态来看,这个理念是伴随着报刊等传统媒体而产生并流行开来的。在传统媒体时代,有话语权的媒体门槛高、成本大,无论是开办报刊还是广播电视,都需要较大资本支持;同时,由于社会上的媒体数量有限,所以监管也相对简单。在这种传媒形态下,打破对自己不利的媒体监管,争取在各个媒体平台的话语权就成为传统媒体时代新闻领域的主要现象。而利用“新闻自由”这样的口号,有助于达到各自的政治目的,这样一来,“新闻自由”自然而然成为西方新闻领域的主要现象或主要矛盾,并逐渐被奉为新闻报道的核心价值理念。
四是看不清西方国家标榜“新闻自由”的虚伪性。在西方国家,所谓的“新闻自由”实质上是资产阶级和资本财团的“新闻自由”,是为维护其政治利益服务的,其虚伪性集中体现在标榜者极力掩盖和抹杀新闻的政治属性。在西方社会中,掌握话语权或为掌握话语权的各方,都声称自己没有政治倾向,是客观公正的,声称在媒体上说什么、怎么说都可以。这当然不是事实,西方媒体各自的政治倾向都十分鲜明,在维护利己主义价值观、西方国家政治制度、资本利益等根本性问题上,他们从不含糊。其实,任何自由从来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任何一个国家中都不存在绝对的毫无限制的“新闻自由”。
需要强调的是,“新闻自由”作为由西方社会早期传媒现象及政治结构催生出来的理念,虽是虚伪的口号,但也有当时条件下的若干实用价值。然而,随着新媒体的出现及广泛应用,舆论生态和传播现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一理念的实用价值大打折扣,已不再具有传统媒体时代那样的作用,而且“新闻自由”与新闻伦理在新闻传播理论与实践中始终处于某种冲突和矛盾状态,使新闻真实性受到严重冲击。因此,若固执地抱着这具“神主牌”不放,坚持陈旧新闻理念,则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媒体条件下的新闻传播规律,更不可能在新闻事业上有所提升。
深刻认识传播现象发生的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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