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裁定:平台未经授权不得进行游戏直播
对于玩家来说,看游戏比赛的直播和解说已经成为“日常”,然而,这其中涉及的版权争议一直存在。 本报见习记者 隋明照 摄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月18日通报称,该院近期作出裁定,山西省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今日头条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3家公司立即停止西瓜视频APP直播《王者荣耀》游戏内容。通报一出,即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这个禁令被业内称为“针对游戏直播平台的第一个知识产权禁令”,对游戏直播领域的版权保护有示范意义。
一直以来,业界对网络游戏直播中所涉及的一系列著作权方面的问题存在不小的争议,司法实践对这些问题的解释和回答也并不一致。法院裁定西瓜视频APP停止直播《王者荣耀》游戏内容这一案例的判决结果,让游戏行业从业者欢欣鼓舞。而在去年的亚太版权年会上,一些专家学者也曾就网络游戏的相关版权问题进行深度探讨。
游戏直播授权亟待规范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月28日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普及率达59.6%。其中,网络游戏的用户规模达到4.84亿,使用率为58.4%。根据工信部最新公布的《2018年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显示,2018年网络游戏业务收入1948亿元,比上年增长17.8%。
网络游戏用户数量和业务收入数据令人震撼,网络游戏直播引发的纠纷也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网络游戏直播授权亟待规范。
“要理清网络游戏直播授权问题,首先需要理解什么是网络游戏直播。”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丛立先说,网络游戏的直播是集合作品,可以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是内部,另一部分是外部。内部指的是游戏的引擎,包括计算机软件程序,外部指的是资料、音频、视频、图片、文档等。
对于法院裁定西瓜视频APP停止直播《王者荣耀》游戏内容这一案例,丛立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一禁令对游戏直播行业具有示范意义,案件虽然涉及《王者荣耀》这一款游戏,但从法院对游戏直播行为定性来看,明确了直播平台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不能进行游戏直播业务。”
直播画面版权归属存争议
网络游戏直播画面版权的归属到底怎么判定?对于这个问题,争议一直不少。在丛立先看来,这个问题分为有协议和无协议两种不同的类别,在无协议的情况下,主播也可能拥有版权。
不同的案例可能会得到不同的法律裁定。在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案中,游戏画面被视为内容。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了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对其游戏画面作为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依法判决被告停止传播,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万元。
但是在上海耀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广州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法院却给出相反的观点:“由于涉案赛事的比赛本身并无剧本之类的事先设计,比赛画面是由参加比赛的双方多位选手按照游戏规则、通过各自操作所形成的动态画面,系对进行中的比赛情况的一种客观、直观的表现形式,比赛过程具有随机性和不可复制性,比赛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故比赛画面并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对于这个案例,香港城市大学博士何天翔认为:“斗鱼案并不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的情况,我们需要考虑游戏画面的价值转移。”
游戏公司也已意识到游戏画面的直播亟待规范化。2月14日,腾讯游戏发布《关于直播行为规范化的公告》,公告提出:“游戏内容与游戏直播内容存在天然的版权关联,作为直播行业及其衍生领域的内容提供者,腾讯承担其游戏内容合规运营责任的同时,也有责任推动基于腾讯游戏画面的直播内容和授权的规范化。”
外挂侵犯何权尚需界定
今年2月刚刚发行的《Apex英雄》等游戏,给网民带来娱乐的同时也催生了副产品,与游戏本身一并进入公众视野的还有外挂软件。基于晒榜单、追求高分等需求,外挂软件在众多网络游戏中屡见不鲜。
对于外挂问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表示,国内之前也有很多案例讨论游戏外挂的正当性,有一些案例认定外挂侵犯了游戏开发者的作品复制权,也有案例认定其侵犯了修改权,还有案例认为这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甚至有一些案例认为提供外挂的行为构成刑事责任,涉及非法经营罪。熊文聪说:“关于外挂问题,有很多讨论,目前没有统一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