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新中国成立之初,对私营报纸的社会主义改造关系到中国共产党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本文通过梳理私营报纸改造的历程,探讨其改造的原因,认为私营报业在新环境下经营的困顿、办报思想与新政权要求不符以及党管新闻制度的确立,都直接决定了私营报纸必然走上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对私营报纸的社会主义改造既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意识形态领域必须尽快统一的必然要求,其成功的改造又对新政权的巩固、社会的稳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关键词:私营报纸;社会主义改造;党的领导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9)08-0000-04
一、研究背景
新中国成立之初,尽快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地位,为接下来的经济建设扫清思想障碍是摆在执政党面前尤为迫切的问题。新闻媒体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对待城市中的私营报纸关系到党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已在制定新闻政策的考量中,如何对待非共产党的所有报纸是重中之重。一份重要的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中中外报刊通讯社处理办法的决定》在1948年底发布。文件指出,报纸的生产是阶级、党派与社会团体进行阶级斗争的工具。因此相比于私营工商业的改造,私营报刊和通讯社,应该采取不同的政策。除此之外,这份文件还认定在新近解放的城市里,只有极少数的报纸是进步的,应该支持其复刊。这样的表述是被认为是党对待新闻业(报业)的原则框架范围。
二、私营报纸社会主义改造的展开过程剖析
(一)香港《华商报》关于私人办报的政策讨论
《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中中外报刊通讯社处理办法的决定》一经发布,在报人中产生了很大的震动,已在香港的《新民报》社长陈铭德就向夏衍发出“《新民报》还允许存在吗?”,后者当时主持中国共产党在香港澳门的工作。作为中国共产党在香港的发声机关—《华商报》则邀请旅港新闻界人士在该报展开讨论。
这场持续了一个多月的争论,前后在该报发表了讨论文章6篇以及一个编者按。《新中国的一个抉择——财主的新闻自由?还是民主的新闻自由?》、《新中国的办报问题》和《不容许私人办报》三篇文章全面否认私营报纸存在的价值。而另一篇文章《新闻自由与私人办报——与刘尊棋先生商榷新中国应否允许私人办报》却认为全国解放后,应该允许私人办报、办刊;《论新闻出版自由》一文则旗帜鲜明的认为只有允许私人办报,才能永久保证新闻自由。《新国家与新报纸》则认为私营报纸只能在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存在。除此之外,2月6日《华商报》的编者按,表示即便是今后允许私人办报也仅仅是允许其存在,私营报纸绝不可能和党的报纸获得同等的发展,而且私营报纸的趋势一定是先集体化再社会化,最终国家化。这样的编排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此刻新政权对待私营报纸的态度。
(二)私营报纸的社会主义改造拉开帷幕
讨论归讨论,随着战事的胜利,这样的问题实实在在的摆在新解放城市接管委员会的面前。1949年1月14日天津解放,天津市军管会展开了对天津《大公报》的改组和易名。2月27日,利用原《大公报》天津馆的全部财产,天津《进步日报》出版了。天津《大公报》的易名引起了极大的震动,时任该报总编的王芸生在知晓这一情况时,正在去往北京参加新政协会议的路上,沮丧、焦虑的心情冲淡了他参加新政协会议的喜悦,甚至萌生了自杀的念头[1]。这种实行彻底“革命”的方式也引起西方尤其是英美新闻界的一片哗然[2]。这种做法遭到了中共中央的批评,中共中央清醒的看到,明确的决断,如果要应对现有的局势必须有计划的布局保留一批私人办报。在天津大公报更名事件之后,党中央严令其他城市杜绝对私营报纸采取禁止出版的一刀切做法,而是首先对私营报纸进行准确的判断,严格按照报纸登记许可出版的要求,判断其性质是反动的亦或是进步的,还是中间的?就私营报纸最集中的城市上海为例,被定性是反动报纸的主要有《申报》、《新闻报》、《益世报》、《立报》,上海解放后,该市军管会立即接管了这些报纸,《文汇报》被看作是进步报纸、《新民报》是中间报纸、《大公报》有天津教训在先,都拿到了新政权颁发的许可证。
虽然政策上允许私营报纸一边继续出版,一边进行登记许可,然而经营的困顿或屡屡违规却直接导致了部分私营报社干脆关门。当时新闻总署研究室对全国的报纸进行了统计,截至1950年2月28日,明确标注为私营性质的报纸尚有55家,到了1950年年底,就有至少13家报纸主动或被动停刊,形成了一个民营停刊的高峰。这一年私营报纸纷纷关张的原因要么是屡屡挑战新生政权被严禁出版,更多的则是在经营难以维持,主动宣布关停。最先主动停刊的当属南京和成都两地的《新民报》。公开违反新政权新闻政策在新闻、言论上屡屡表现反动被勒令停刊的主要有天津《博陵报》、广州的《现象报》、《越华报》、《国华报》
(三)私营报纸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私营大报走上公私合营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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